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就“忘不了”记忆法
介绍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的“忘不了”记忆法,其中包括:“理解式记忆”,“比较式记忆”。
记忆和遗忘本来就是一对冤家。著名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表明,遗忘率随时间的流逝而先快后慢,特别是在刚刚识记的短时间里,遗忘最快。
在初级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是相对简单的一门,但是,面对庞杂的知识体系,仅靠死记硬背的话,记住的知识点越多,头脑越乱。
在这种情况下,理解式记忆和比较式记忆就比较重要。
在复习时,如果死记硬背某一些条款,自以为这个知识点已经掌握了,但在深入理解每个条款的深层意义后,就会发现它其实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意思。举例,在第二章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履行的有关解释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然而,这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与注册地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但是,当注册地标准高于履行地时,就不能单纯地理解为按照注册地的标准执行。因此,考生要注意法条的前提,在理解的情况下记忆。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知识点则比较适合比较式记忆法。例如,在第七章银行法中,对于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这三个知识点,选择了画表格进行比较记忆,即列出概念、使用范围、提示付款日期和审查事项等信息。
通过比较式记忆法的学习和理解,对三个知识点的区别和用途一目了然,为了加深印象,考生可以去银行根据自己总结的知识点,仔细比对几张票据的区别。
有了这两种记忆方式,想忘记都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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