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 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安康培训网 | 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动态】安康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要多少钱呢

发布时间:2024/5/16 18:02:25 更新时间:2024/5/16 18:02:25
责任编辑:安康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师资力量
韩老师
教学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提高课堂趣味性,善于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短时间掌握必考内容。
曹老师
采用方便学员学习和记忆的实用性教学法,大胆突破传统教学形式,深受学员喜爱。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定制学习方案
根据学员学习基础与学习时间量身定制专属学习方案效率备考。
私人管家式伴学贴心备考。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现代火灾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现代火灾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1、高层建筑不断涌现,火灾发生时,逃生和扑救都较为困难。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不断地快速发展,我区的高层建筑不断增多,并呈快速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区消防部队除南宁、柳州和桂林等几个支队装备了一定数量的登高车外,其它各地也只有少数部队配备极少量的消防登高车。这远远不能满足城市消防安全发展的需要。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由于其内部的电梯、楼梯、电缆、管道等竖井,中央空调送风孔、垃圾孔等的“烟囱”效应,极易形成“立体型”燃烧。在火灾自救中又常因水压不足、登高设备不够而失去救火救生的最佳时机,给火灾的扑救行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公共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骤增,装修日趋豪华,结构复杂,火灾发生时逃生难。公共场所在装修过程中,大量使用易燃材料及塑料板、聚氯乙烯等新型高分子材料,公共场所人员众多,高度集中,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及火灾扑救十分困难,而且燃烧产生的有毒烟气往往会造成人员大量的窒息、中毒死亡。
3、化工场所装置故障、违章操作、危险品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屡屡发生。如1998年3月5日,西安市发生液化石油气储罐泄漏爆炸事故,7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11名消防官兵英勇负伤,同时造成职工20名职工负伤,火灾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2005年5月17日乌鲁木齐红雁池二电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5 人死亡,1 人重伤;2005年11月13日全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重大爆炸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数十人受伤。化工场所中的化学危险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火灾发生后破坏力大,杀伤性强,而且,伴随有大量的毒害性、刺激性和腐蚀性气体,同样存在着很大的威胁性。除此之外,地下工程、大型仓库等场所也是当前火灾发展的趋势,这类火灾都具有多样性、多变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扑救火灾的难度大,危险性大。因此,消防官兵在灭火救援作战中必须注重自身的安全防护,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尽量减少和避免在灭火作战中造成的人员伤亡。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1.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上位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全国规章等下位法。全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2)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3)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全国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全国规章。

地方全国规章: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按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几个专业注册的,所以建议将安全生产技术这一门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全国安全生产监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 (2024/5/1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024/5/16学习专题)

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