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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包头初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4/19 9:24:25 更新时间:2023/4/19 10:17:4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安全工程师培训课程的机构。多维学习方法和自主开发的多媒体学习模式,让您高效地学习安全工程师。我们也在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帮助学生加快安全工程师的学习,取得学习成果。

课程介绍
教学特色:
讲、练、测、评、训;基础直播、教材讲解、老师指导、考前集训、基础巩固、考前突破。
将平面文字转变为3D影像,加入故事元素和交互式体验。各种设施的实物展示,真人现场操作演练讲解。
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直播相结合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将“录播+直播+面授”融合教学。
报名条件: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特色优势
答题时间规划:
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四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当能够做完试题,切忌出现交卷时间到,而试题尚未做完的情况。
2、即使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完了四个试题,也不要忙于交卷,应该反复检查。
3、在时间掌握上要适度。
4、不要过于平均地分配答题时间,在回答主观试题时,要多分配一些时间。
培训班优势:
1、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2、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
3、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安全目标管理的特点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安全目标管理的特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安全目标管理的特点:
安全目标管理具有目的性、分权性和民主性等三个主要特点。
(1)目的性实行目标管理,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目的和任务转化为全体人员上下一致的、明确的目标,使每个成员有努力的方向,有利于上级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并减少企业内部的矛盾和浪费。这里所说的目标与过去传统的目标概念有所不同,它包含:达成程度、达成期限、完全体系、根据原定目标测定执行人员的成绩等。
(2)分权性随着企业安全生产总目标的逐层分解、展开,也要逐层下放目标管理的自主权,实行分权,即在目标制定以后,上级根据目标的内容授给下级人事、财务和对外的限度的权力,使下级能运用这些权力来实现目标。有工作水平的上级领导在目标管理中只抓两项工作,一是根据企业总目标向下一层次发出指令信息,后考核指令的执行结果;二是解决下一层次各单位之间的不协调关系,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裁决。
(3)民主性安全目标管理是全员参加的,为实现其目标的体系性活动,由企业领导者制定目标和集中全体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去实现。在工业企业,就是领导制定目标,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然后编制企业目标展示图,层层展开,层层落实,围绕目标值制定主要措施,落实责任者和进度要求,从而形成目标连锁。这样,通过有效地实行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就可以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更好地达到企业的总目标。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适用于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和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以及监督管理。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从事执业活动,必须具备两个缺一不可的条件:一是经考试、考核合格并注册,取得执业证;二是必须按照注册确定的业务范围执业,并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作出了下列规定:
1.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作出了下列规定:
1.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除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3.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聘用单位的义务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包头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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