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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长沙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7/20 14:57:42 更新时间:2022/7/23 12:38:59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安全工程师培训课程的机构。多维学习方法和自主开发的多媒体学习模式,让您高效地学习安全工程师。我们也在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帮助学生加快安全工程师的学习,取得学习成果。

课程介绍
课程内容:
了解注安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技术基础、实务案例四科目重难点,以点带题精细化学习专职助教服务答疑、学习方案制定。
将公共课、实务案例题、实操题等整合成重要模块,多阶段学习突破,消化巩固。
根据教材进行知识点讲解,并配合章节练习,让学员掌握教材中的重要知识点。
质量的习题练习,透彻的习题解析,巩固基础知识点,对主要知识点进一步加强。把握方向。
考试科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特色优势
科目特点:
1.考试时选择题主要考察教材中关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学习时要注意到《法规》课程的知识点,在课程中应用扩展,以及巩固提高。
2.案例分析则需结合建筑行业专业知识和《生产管理》科目内容来做综合的分析用以答题,因此既需要掌握建筑实务教材上相关内容,还需要结合管理科目的知识来综合分析答题。
教学服务:
APP专属题库:智能题库,自动生成做题记录,支持试题收藏、错题本等功能。
答疑平台:专职教研7×24小时不限次数答疑,解决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社群管理:微信群/QQ群服务,考友交流互动,免走备考弯路。
个性化学习方案:因人而异制定个人专属备考方案,定向针对,彻底告别填鸭式教学。
专属班主任1对1:学习管家,陪伴式、监督式学习。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考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考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确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核心内容。全国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指这五类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必须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向有关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凡是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相关生产活动。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应当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一项专门的、统一的制度。这个制度是个专门针对安全生产条件而设立的行政许可,同时又是一个统一的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等五类企业,与其他只适用于某一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审批、许可事项不同。

其次,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一项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制度。企业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因此,这一制度实质上提高了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门槛,使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能进行生产,从而使企业进一步规范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再次,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一项新的基本制度。《煤炭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现行有关安垒生产的法律法规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已经规定了相应的审批、许可事项。如《煤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由煤炭管理部门对其实际生产条传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发给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基础上新设立的,项基本制度,不是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翻版,同时也并不取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将来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时,可以统筹考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主体及其行为范围。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全国,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其权力来源于人民,所以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不徇私情,不为利益所动摇,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包括: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从而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联合执法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任,又是各级人民全国的重要任务,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必须与当地全国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在重大问题上,要及时与当地全国进行协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为更好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维护当地全国的声誉,尽到应有的责任。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长沙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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