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大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推荐分站:大同培训网

大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学校哪里有

发布时间:2023/11/21 21:36:13 更新时间:2023/11/21 21:36:13
责任编辑:大同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的机构,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北京环球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专业硕士,授课深入浅出,善于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
王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实战经验丰富,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便于学员理解。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前点题课
考前一周圈点,
秒记高频考点,
快速提高成绩。
专职教研答疑
专职教研团队24小时PC/手机端答疑解惑,疑难问题不过夜。

培训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起爆器材及起爆方法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起爆器材及起爆方法,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答疑精选知识汇总

起爆器材及起爆方法:

爆破起爆是指通过起爆器材的引爆能引起炸药的爆炸。根据使用的起爆器材的种类,相应的起爆方法有火雷管起爆法、电雷管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和导爆管起爆法。

(一)起爆器材

常用的起爆器材有雷管(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索及导爆管。雷管是主要的起爆器材,可用来起爆炸药和导爆索及导爆管。按照点火方式,又有火雷管和电雷管之分。

火雷管是工业雷管中最基本的一个品种,有火焰直接引爆。电雷管分为瞬发电雷管及延期电雷管,延期电雷管又分为秒或半秒延期电雷管与毫秒延期电雷管。

(二)起爆方法

炸药的起爆方法有如下几种:

1.火雷管起爆。就是利用导火索传递火焰引爆雷管,进而引爆炸药。这种起爆方法的操作过程,包括加工起爆雷管,加工起爆药包,装药,点火起爆。

2.电雷管起爆法。电雷管起爆法的药包准备及装填与火雷管起爆法基本相同。电雷管起爆法在装完药后进行联线,并用导通仪检验网路是否导通。使用的电雷管应事先用导通仪检测,电阻误差过大者不能使用。电爆网路的联线方式有三种,即串联、并联和混联(串并联、并串联)。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立法必要性及其适用范围
【摘要】小编整理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立法必要性及其适用范围,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学习愉快!
立法必要性及其适用范围:
(一)立法必要性
1.制定《行政处罚办法》,是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需要。根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国进一步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准则。各级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职责。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需要对其行政执法行为加以规范。
2.制定《行政处罚办法》,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需要。《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要求作出了全面的规定,界定了主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由于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职能不到位,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较低,行政执法工作缺乏必要的规范,致使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因此,急需制定《行政处罚办法》,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有章可循。
3.制定《行政处罚办法》,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需要。虽然《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了界定,但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不尽相同,存在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界定缺乏明确的法律界限的突出问题,致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难以掌握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难以正确地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执法的力度。因此,有必要对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作出概括的、规范的规定,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
(二)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可见,《行政处罚办法》确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法定的全国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规程。
鉴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对某些特殊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所以《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大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全国安全生 (2023/11/21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科目安排为四科: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 (2023/11/21学习专题)
  •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用书》为"全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编写,由《全国大百科 (2023/11/21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2023/11/21学习专题)
  • 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目费用在50元-100元不等。 (2023/11/21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 (2023/11/21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2023/11/21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 (2023/11/21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全国安全生产监 (2023/11/21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上一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 (2023/11/21学习专题)

报名地址:大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大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大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