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大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大连培训网 | 大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资讯】大连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有面授班吗

发布时间:2022/7/20 15:26:57 更新时间:2022/7/23 14:05:49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的课程根据历年考试大纲,精准把握考点,多种班型设置,学员灵活选择性强,网络班和面授班都有,专业的教师授课,给你特色的教学方式!
  安全工程师的等级设置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考一次。考试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连续四年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可取得注册安全师资格证书。

课程介绍
开启安工学习新模式:
课程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学习模式
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服务支撑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智能机制
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学习科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特色优势
教学优势:
1.结合历年题,科学划分考前四大阶段,阶梯式逐层学习,稳步进阶。
2.根据教学内容,一课一辅,相辅相成,助力学员各个学习阶段,节省学员做笔记时间。
3.在线虚拟教室,大数据式教学,学习氛围好,激发学习热情。
以新大纲、新教材为标杆逐章逐节梳理考试考点;
根据近三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梳理考试必学目标内容;
题点结合强化记忆,全面夯实学员基础。

学习资料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重要知识汇总
【摘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小编整理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重要知识汇总,供大家参考!祝学习愉快!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如下:
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于谷顺主讲
2.个体工商户
3.公民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二)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千差万别,法律不宜也难以做出统一的规定。
(2)相关安全生产立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3)安全生产条件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都要具备,并需不断补充完善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
为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赋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要的监督管理手段,《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赋予了4项职权。
(一)现场检查权
(二)当场处理权
(三)紧急处置权
(四)查封扣押权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提出了要求。
一是坚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管执法的行为准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实于法律。不玩忽职守,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
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持证执法,保守秘密。
三是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纪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大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大连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