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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阜阳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培训

发布时间:2022/11/25 8:05:41 更新时间:2022/11/25 15:16:1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坚持给学员提供用心的教学服务和考试辅导,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有力的教学团队、成熟的教育培训产业运营团队、执行力为核心,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和标准化流程,多维赋能线上和线下分校,做一家受人尊重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安全工程师的等级设置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考一次。考试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连续四年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可取得注册安全师资格证书。

课程介绍
开启安工学习新模式:
课程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学习模式
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服务支撑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智能机制
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课程特色:
1、精讲、点题,从体到面,从面到点,层层突破。
2、解构考纲,剖析教材,精研真题,配套实战,考前信息,有讲有练,由浅入深,锁定考试考点。
3、亲临课堂,高清在线课程,学员可以打包下载,学习加的方便。
4、循环开课的模式,多点教学,分校大家可以随便选择。
5、课上全程教学,课下配套高清。

特色优势
以新大纲、新教材为标杆逐章逐节梳理考试考点;
根据近三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梳理考试必学目标内容;
题点结合强化记忆,全面夯实学员基础。
课程设置:
基础导学
熟悉考试范围及内容,系统规划备考。
考点讲解
分析教材知识,打下牢固基础。
章节习题
点题结合,理解记忆知识,巩固基础。
考前串讲
二次巩固考点,掌握要点,提高自身学习。
考前点题
圈划要点,考前找准复习方向。
考前集训
面授集训,专项突破,锁定关键。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求

【摘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求,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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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求: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b、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C、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d、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e、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g、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

h、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技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直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直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直限住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无下降极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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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全国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二)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全国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阜阳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阜阳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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