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广元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推荐分站:广元培训网

广元安全工程师培训学习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23/2/22 14:26:13 更新时间:2023/2/22 18:00:4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我们的课程根据历年考试大纲,精准把握考点,多种班型设置,学员灵活选择性强,网络班和面授班都有,专业的教师授课,给你特色的教学方式!

课程介绍
课程内容:
了解注安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技术基础、实务案例四科目重难点,以点带题精细化学习专职助教服务答疑、学习方案制定。
将公共课、实务案例题、实操题等整合成重要模块,多阶段学习突破,消化巩固。
根据教材进行知识点讲解,并配合章节练习,让学员掌握教材中的重要知识点。
质量的习题练习,透彻的习题解析,巩固基础知识点,对主要知识点进一步加强。把握方向。
开设班型:
预热班
行业入门前辅导课,为以后的课程打好基础,加强基础知识学习。
冲刺班
根据历年的出题策略把各章知识点串起来进行讲解,侧重于考点知识的掌握。
模拟考试班
检测对考试知识点的掌握,让您分析自己的不足。
考前强化班
对本年度考试进行拼搏,让您轻松的应对考试。

特色优势
培训特色:
1、实用的复习资料,每次考试都能找到原题;
2、有效的复习方法;
3、专业+服务,成就学员的信赖口碑。
教学优势:
1.结合历年题,科学划分考前四大阶段,阶梯式逐层学习,稳步进阶。
2.根据教学内容,一课一辅,相辅相成,助力学员各个学习阶段,节省学员做笔记时间。
3.在线虚拟教室,大数据式教学,学习氛围好,激发学习热情。

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考点:工业锅炉爆炸事故的原因及预防
压力容器安全阀密封性能的重要性:
安全阀作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对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安全阀的密封性能是安全阀性能的重要指标。安全阀除超压时必须开启泄压外,其他工作时间应能可靠地达到密封要求,不得出现泄漏现象。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安全阀的密封性不好是安全阀结构的一个很严重的缺陷。安全阀泄漏一方面造成工作介质损耗,另一方面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泄漏,还会严重污染环境和危及人员的生命财产。此外,安全阀的泄漏还会加速密封面的破坏和安全阀内件的腐蚀,最终导致安全阀的完全失效。在用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和维修,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阀瓣研磨和试验以保证安全阀的密封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2安全阀产品与使用对密封性能要求的侧重点分析
安全阀密封性能产品标准的规定
作为合格产品的安全阀在没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其密封性能指标一般应满足GB/T12242-89《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的要求。该标准对安全阀密封性能的规定是当整定压力pz<0.3MPa时,密封试验压力pt=整定压力pz-0.03MPa;当整定压力pz≥0.3MPa时,密封试验压力pt=90%整定压力pz。
安全阀产品性能试验标准之所以有如此规定是基于安全阀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弹簧式安全阀为例,安全阀的密封是靠弹簧的压力维持的,为建立密封需要一个力使密封面保持全面接触。这个加于密封面上的力叫比压,保持密封的最小比压取决于密封结构和密封面的材料、质量和宽度。当工作压力升高到一定程度,密封面上的比压减少,密封的可靠性降低,当密封面上的比亚低于保证密封的最小比压时,虽然安全阀还未达到开启的条件(工作压力小于外部弹簧力),但安全阀已处于泄漏状态。
根据标准提出的试验要求,在标准的设计和生产条件下,合格的安全阀产品保证密封的最少比压pmin是0.03MPa或10%pz。这意味着实际工作过程中设定的比压应该等于或高于这个规定值,否则安全阀的密封性能就没有了保证。
压力容器安全阀密封性能使用要求
按规程要求: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只装1个安全阀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且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pt应大于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pw,即pz≤p,pt>pw。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经营活动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当广泛的。该法第二条规定:“在全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这里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
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种,即依照企业法注册登记或者经批准成立的企业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
2.个体工商户
按照全国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雇工6人以下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安全生产也必须适用《安全生产法》。
3.公民
公民一人或者数人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是最小的生产经营单元,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有两种: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许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也属于该法调整。
(二)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界定,应当把握以下3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千差万别,法律不宜也难以做出统一的规定。
(2)相关安全生产立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3)安全生产条件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都要具备,并需不断补充完善的。

广元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广元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报名地址:多家校区 就近学习。请咨询客服老师就近报名或致电咨询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