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鹤岗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鹤岗培训网 | 鹤岗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资讯】鹤岗学哪里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2022/7/22 16:15:37 更新时间:2022/7/23 12:32:14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安全工程师培训课程的机构。多维学习方法和自主开发的多媒体学习模式,让您高效地学习安全工程师。我们也在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帮助学生加快安全工程师的学习,取得学习成果。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课程介绍
开启安工学习新模式:
课程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学习模式
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服务支撑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智能机制
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课程内容:
了解注安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技术基础、实务案例四科目重难点,以点带题精细化学习专职助教服务答疑、学习方案制定。
将公共课、实务案例题、实操题等整合成重要模块,多阶段学习突破,消化巩固。
根据教材进行知识点讲解,并配合章节练习,让学员掌握教材中的重要知识点。
质量的习题练习,透彻的习题解析,巩固基础知识点,对主要知识点进一步加强。把握方向。

特色优势
课程简介:
以专题形式理清科目内各种真题类型,以及解答思路;
归纳总结记忆技巧,精简核心考试信息;
设置实用性强实战专题,攻克考试盲区,针对性训练。
课程设置:
基础导学
熟悉考试范围及内容,系统规划备考。
考点讲解
分析教材知识,打下牢固基础。
章节习题
点题结合,理解记忆知识,巩固基础。
考前串讲
二次巩固考点,掌握要点,提高自身学习。
考前点题
圈划要点,考前找准复习方向。
考前集训
面授集训,专项突破,锁定关键。

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考点:项目施工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项目施工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
2、做好善后工作,轻伤事故上报时间在24小时内报公司负责人、质安全技术部、公司工会。
3、重伤以上级别事故在采取有效措施为前提下同时上报公司负责人、质安技术、公司工会。
4、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单位必须做出标记、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有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深基坑或井下、密室作业过程中,发现不明真相做成伤害,不要盲目下去抢救,应采取通风、换气、放置有效的雀鸟进行试探,确保安全的情况才可派人员前往抢救。
6、发生触电伤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是电线造成触电,应用有效物件把电线拉开(如干燥笔杆、绝缘棒)。
7、发生塌陷、应指令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同时立该切断全部电源。
8、发生不明物体爆炸事故,不要盲目进入事故现场,应指令人员离开区域,同时立该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考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27种: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命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7、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8、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鹤岗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鹤岗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