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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哪家好

发布时间:2022/12/2 9:46:05 更新时间:2022/12/2 10:48:31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坚持给学员提供用心的教学服务和考试辅导,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有力的教学团队、成熟的教育培训产业运营团队、执行力为核心,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和标准化流程,多维赋能线上和线下分校,做一家受人尊重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安全工程师的等级设置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考一次。考试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连续四年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可取得注册安全师资格证书。

课程介绍
开设班型:
预热班
行业入门前辅导课,为以后的课程打好基础,加强基础知识学习。
冲刺班
根据历年的出题策略把各章知识点串起来进行讲解,侧重于考点知识的掌握。
模拟考试班
检测对考试知识点的掌握,让您分析自己的不足。
考前强化班
对本年度考试进行拼搏,让您轻松的应对考试。
报名条件: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特色优势
课程简介:
以专题形式理清科目内各种真题类型,以及解答思路;
归纳总结记忆技巧,精简核心考试信息;
设置实用性强实战专题,攻克考试盲区,针对性训练。
答题时间规划:
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四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当能够做完试题,切忌出现交卷时间到,而试题尚未做完的情况。
2、即使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完了四个试题,也不要忙于交卷,应该反复检查。
3、在时间掌握上要适度。
4、不要过于平均地分配答题时间,在回答主观试题时,要多分配一些时间。

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种类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分为综合应急顶案、专项应急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1、全国部门预案的备案。应当报同级人民全国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的备案。

(1)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备案的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适用于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和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以及监督管理。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从事执业活动,必须具备两个缺一不可的条件:一是经考试、考核合格并注册,取得执业证;二是必须按照注册确定的业务范围执业,并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作出了下列规定:
1.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作出了下列规定:
1.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除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3.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聘用单位的义务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泰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泰州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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