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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宜春安全工程师培训学习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23/3/17 9:28:26 更新时间:2023/3/17 14:35:0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安全工程师培训课程的机构。多维学习方法和自主开发的多媒体学习模式,让您高效地学习安全工程师。我们也在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帮助学生加快安全工程师的学习,取得学习成果。

课程介绍
课程特色:
1、精讲、点题,从体到面,从面到点,层层突破。
2、解构考纲,剖析教材,精研真题,配套实战,考前信息,有讲有练,由浅入深,锁定考试考点。
3、亲临课堂,高清在线课程,学员可以打包下载,学习加的方便。
4、循环开课的模式,多点教学,分校大家可以随便选择。
5、课上全程教学,课下配套高清。
教学特色:
讲、练、测、评、训;基础直播、教材讲解、老师指导、考前集训、基础巩固、考前突破。
将平面文字转变为3D影像,加入故事元素和交互式体验。各种设施的实物展示,真人现场操作演练讲解。
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直播相结合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将“录播+直播+面授”融合教学。

特色优势
以新大纲、新教材为标杆逐章逐节梳理考试考点;
根据近三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梳理考试必学目标内容;
题点结合强化记忆,全面夯实学员基础。
课程设置:
基础导学
熟悉考试范围及内容,系统规划备考。
考点讲解
分析教材知识,打下牢固基础。
章节习题
点题结合,理解记忆知识,巩固基础。
考前串讲
二次巩固考点,掌握要点,提高自身学习。
考前点题
圈划要点,考前找准复习方向。
考前集训
面授集训,专项突破,锁定关键。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全国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二)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全国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内容汇总

【摘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内容汇总,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初中级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如下: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四、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五、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

六、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的规定

八、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规定

九、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

宜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宜春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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