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介绍
- 我们坚持给学员提供用心的教学服务和考试辅导,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有力的教学团队、成熟的教育培训产业运营团队、执行力为核心,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和标准化流程,多维赋能线上和线下分校,做一家受人尊重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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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特色:
1、精讲、点题,从体到面,从面到点,层层突破。
2、解构考纲,剖析教材,精研真题,配套实战,考前信息,有讲有练,由浅入深,锁定考试考点。
3、亲临课堂,高清在线课程,学员可以打包下载,学习加的方便。
4、循环开课的模式,多点教学,分校大家可以随便选择。
5、课上全程教学,课下配套高清。
考试科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 特色优势
- 培训班优势:
1、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2、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
3、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
教学优势:
1.结合历年题,科学划分考前四大阶段,阶梯式逐层学习,稳步进阶。
2.根据教学内容,一课一辅,相辅相成,助力学员各个学习阶段,节省学员做笔记时间。
3.在线虚拟教室,大数据式教学,学习氛围好,激发学习热情。
- 学习资料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含矿务局局长、矿山公司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二)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企业内部监督,法律通过授权职代会、职工和工会的监督来形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内部管理机制。
1.职代会的监督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下列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1)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2)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4)职工提出的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和要求的处理情况;
(5)重大事故处理情况;
(6)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
2.职工的监督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2)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3)对任何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工会的监督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矿山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三)安全培训
1.全员培训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
(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
(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3.矿长培训
《矿山安全法》要求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对矿长安全资格的考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规程;。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酸类物品贮存其防火要点
【摘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小编整理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酸类物品贮存其防火要点,供大家参考!祝学习愉快!
酸类物品贮存其防火要点:
工业生产中经常使用的硫酸、盐酸、硝酸等无机酸不但腐蚀性很强,而且有的还是强氧化剂,一旦接触有机物就会引起燃烧。如浓硝酸与木屑接触就能起火;与油类或纤维混合还能形成爆炸性的硝化物。有的酸类与其它物质接触是很危险的,如浓硫酸与氯酸钾接触,即能发生爆炸。有些酸类与金属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可燃气体氢气,遇到火源就可能爆炸。
酸类一般多为坛装。人们常对零星贮存的酸类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容易发生事故。那么,零星贮存酸类的防火要求都有哪些呢?
1、贮存酸类时,应将酸坛放稳,以免倾倒。另外,酸坛也不要受到碰撞、打击,以免碎裂。
2、酸坛不要与有机物(可燃物、可爆物、强氧化剂等)混放,以免酸类流出与其接触而发生火灾。
3、酸坛不要与金属材料放在一起,以免碰坏酸坛,产生氢气。
4、酸坛不要靠近热源,不要在日光下曝晒,以免碎裂。另外,在酸坛附近不要吸烟。
5、没用完酸的酸坛应盖好,以免流淌或产生过多的蒸气。
6、冬季时,对凝固点较高的发烟硫酸和浓硫酸,应采取防冻措施。
焦作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焦作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主要从事职业考试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业务涵盖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教资招教、经济管理、康养技能等领域。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类:一建、二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碳排放管理师、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安全工程师、BIM等 医药卫生/康养技能类: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 财会金融/经济管理类: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实操做账、出纳、管理会计、税务师、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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