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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廊坊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哪里有培训 这里报名吗

发布时间:2024/3/6 10:05:49 更新时间:2024/3/6 1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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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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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专业硕士,授课深入浅出,善于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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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点精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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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安全目标管理的特点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安全目标管理的特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安全目标管理的特点:
安全目标管理具有目的性、分权性和民主性等三个主要特点。
(1)目的性实行目标管理,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目的和任务转化为全体人员上下一致的、明确的目标,使每个成员有努力的方向,有利于上级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并减少企业内部的矛盾和浪费。这里所说的目标与过去传统的目标概念有所不同,它包含:达成程度、达成期限、完全体系、根据原定目标测定执行人员的成绩等。
(2)分权性随着企业安全生产总目标的逐层分解、展开,也要逐层下放目标管理的自主权,实行分权,即在目标制定以后,上级根据目标的内容授给下级人事、财务和对外的限度的权力,使下级能运用这些权力来实现目标。有工作水平的上级领导在目标管理中只抓两项工作,一是根据企业总目标向下一层次发出指令信息,后考核指令的执行结果;二是解决下一层次各单位之间的不协调关系,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裁决。
(3)民主性安全目标管理是全员参加的,为实现其目标的体系性活动,由企业领导者制定目标和集中全体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去实现。在工业企业,就是领导制定目标,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然后编制企业目标展示图,层层展开,层层落实,围绕目标值制定主要措施,落实责任者和进度要求,从而形成目标连锁。这样,通过有效地实行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就可以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更好地达到企业的总目标。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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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亦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法律、法规授权履行法律实施职权和负责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全国行政机关。鉴于《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它的实施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因此在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下,它的执法主体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是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行政责任的追究是采用最多的法律责任形式,它是全国机关依法行政的主要手段。

具体地说,《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

(一)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和第九十四条规定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指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就是本法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除了法律特别规定之外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均有权决定。这是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手段的需要。

(二)县级以上人民全国

《安全生产法》针对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标准或行业标准,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全国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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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 (2024/3/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上一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 (2024/3/6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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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 (2024/3/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 (2024/3/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 (2024/3/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 (2024/3/6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 (2024/3/6学习专题)
  •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用书》为"全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编写,由《全国大百科 (2024/3/6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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