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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比较好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12/2 9:50:39 更新时间:2022/12/2 10:50:1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安全工程师的等级设置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考一次。考试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连续四年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可取得注册安全师资格证书。

课程介绍
课程内容:
了解注安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技术基础、实务案例四科目重难点,以点带题精细化学习专职助教服务答疑、学习方案制定。
将公共课、实务案例题、实操题等整合成重要模块,多阶段学习突破,消化巩固。
根据教材进行知识点讲解,并配合章节练习,让学员掌握教材中的重要知识点。
质量的习题练习,透彻的习题解析,巩固基础知识点,对主要知识点进一步加强。把握方向。
开设班型:
预热班
行业入门前辅导课,为以后的课程打好基础,加强基础知识学习。
冲刺班
根据历年的出题策略把各章知识点串起来进行讲解,侧重于考点知识的掌握。
模拟考试班
检测对考试知识点的掌握,让您分析自己的不足。
考前强化班
对本年度考试进行拼搏,让您轻松的应对考试。

特色优势
培训特色:
1、实用的复习资料,每次考试都能找到原题;
2、有效的复习方法;
3、专业+服务,成就学员的信赖口碑。
以新大纲、新教材为标杆逐章逐节梳理考试考点;
根据近三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梳理考试必学目标内容;
题点结合强化记忆,全面夯实学员基础。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井下冒顶事故后的自救措施

【摘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井下冒顶事故后的自救措施,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井下冒顶事故后的自救措施:

(1)发现采掘工作面有冒顶的预兆,自己又无法逃脱现场时,应立刻把身体靠向硬帮或有强硬支柱的地方。

(2)冒顶事故发生后,伤员要尽一切努力争取自行脱离事故现场。无法逃脱时,要尽可能把身体藏在支柱牢固或块岩石架起的空隙中,防止再受到伤害。

(3)当大面积冒顶堵塞巷道,即矿工们所说的“关门”时,作业人员堵塞在工作掌子面,这时应沉着冷静,由班组长统一指挥,只留一盏灯供照明使用,并用铁锹、铁棒、石块等不停地敲打通风、排水的管道,向外报警,使救援人员能及时发现目标,准确迅速地展开抢救。

(4)在撤离险区后,可能的情况下,迅速向井下及井上有关部门报告。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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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1.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上位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全国规章等下位法。全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2)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3)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全国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全国规章。

地方全国规章: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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