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问答 > 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苏州培训网 | 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问答】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

发布时间:2024/1/25 9:59:28 更新时间:2024/1/25 9:59:28
责任编辑:苏州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了解,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请回答,谢谢!
  时间:2024/1/25 9:59:28  更新时间:2024/1/25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苏州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侯老师的专业回答:

  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专业硕士,授课深入浅出,善于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
曹老师
采用方便学员学习和记忆的实用性教学法,大胆突破传统教学形式,深受学员喜爱。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专属班主任督学
报班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
私人管家式伴学贴心备考。

培训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的安全要求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的安全要求,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知识精选汇总

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的安全要求:

随着电梯技术的不断进步,电梯的附加功能也日新月异,行业内的整机厂、部件厂或相关的生产厂纷纷推出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电动),以可能地减少停电时乘客受困的时间,提高电梯在日常运行中给乘客带来的更大安全感。由于电梯停电救援装置在标准中没有相应的规定,缺少相应的安全标准,所以本人在此谈谈电梯停电救援装置的安全要求,望籍此抛砖引玉,在业内大家共同进行探讨。

一、救援装置依据其功能划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类:当电梯在运行中遇到正常电源失电的情况下,能使轿厢运行到平层位置并开门使乘客安全撤离电梯。

第二类:当电梯在运行中遇到正常电源失电的情况下,通过应急装置打开抱闸使轿厢通过溜车方式进行平层,由专业人员打开厅轿门进行救援。

二、安全要求分析

类的情况:

从该装置的目的可以看出,该装置的功能除了如选层等部分控制功能没有外,其余充当的角色是和电梯控制柜相同等的,所以以电梯控制柜的相关安全要求作为该装置的安全要求参考是比较合适的。相适应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项:

1、对驱动主机的控制,交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应采用下述方法中的一种:

1)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电流。

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

2)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

a)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

至少在每次改变运行方向之前应释放接触器线圈。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b)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

c)用来检验电梯每次停车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

在正常停车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的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2、对制动器的控制。

2.1、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松开状态。

2.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

2.3、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2.4、当电梯的电动机有可能起发电机作用时,应防止该电动机向操纵制动器的电气装置馈电。

2.5、使制动器制动的释放电路的断开应无任何延迟。

3、在救援运行过程中电气安全装置仍应有效。

电梯正常运行控制柜和救援装置都可对电梯进行运行控制,为此,运行控制功能的切换是非常关键的,即在停电时,救援装置的投入运行必须具备电气安全装置仍有效的条件,且当正常电源恢复时,电梯正常运行控制柜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防止因救援装置的失误而造成电气安全装置的失效或制动器失效等其它意外情况发生。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考点:火灾爆炸危险与防火防爆措施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考点:火灾爆炸危险与防火防爆措施,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火灾爆炸危险与防火防爆措施:
一、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处理
对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1)限制易燃气体组分的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或爆炸上限以上;(2)用惰性气体取代空气;(3)把氧气浓度降至极限值以下.
对于易燃易爆液体,加工时应该避免使其蒸气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采取下列措施:(1)在液面之上施加惰性气体覆盖;(2)降低加工温度,保持较低的蒸气压,使其无法达到爆炸浓度
对于易燃易爆固体,加工时应该避免暴热使其蒸气达到爆炸浓度,应该避免形成爆炸性粉尘.可采取下列措施:(1)粉碎,研磨,筛分时,施加惰性气体覆盖;(2)加工设备配置充分的降温设施,迅速移除摩擦热,撞击热;(3)加工场所配置良好的通风设施,使易燃粉尘迅速排除不至于达到爆炸浓度.
二、点火源的安全控制
(1)明火明火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过热水或其他热载体加热.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该严格密闭,燃烧室与设备应该隔离设置.凡是用明火加热的装置,必须与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装置相隔一定的距离,防止装置泄漏引起火灾.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不得使用普通电灯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照明电器.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工艺加工区,应该尽量避免切割和焊接作业,将需要动火的设备和管段拆卸至安全地点维修.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在积存有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的管沟,下水道,渗坑内及其附近,在危险消除之前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2)摩擦与撞击
机器轴承要及时加油,保持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可能摩擦或撞击的两部分应采用不同的金属制造,摩擦或撞击时便不会产生火花.铅,铜和铝都不发生火花,而铍青铜的硬度不逊于钢.为避免撞击起火,应该使用铍青铜的或镀铜钢的工具,设备或管道容易遭受撞击的部位应该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覆盖起来.
搬运盛装易燃液体或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抛掷,拖拉,震动,防止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防火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

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 (2024/1/25学习专题)
  •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用书》为"全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编写,由《全国大百科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上一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全国安全生产监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按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几个专业注册的,所以建议将安全生产技术这一门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 (2024/1/25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2024/1/25学习专题)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苏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中心课程》。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