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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业的安全工程师培训中心推荐

发布时间:2023/2/22 14:12:14 更新时间:2023/2/22 17:54:4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课程介绍
报名条件: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开启安工学习新模式:
课程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学习模式
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服务支撑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智能机制
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特色优势
课程设置:
基础导学
熟悉考试范围及内容,系统规划备考。
考点讲解
分析教材知识,打下牢固基础。
章节习题
点题结合,理解记忆知识,巩固基础。
考前串讲
二次巩固考点,掌握要点,提高自身学习。
考前点题
圈划要点,考前找准复习方向。
考前集训
面授集训,专项突破,锁定关键。
培训班优势:
1、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2、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
3、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考点: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考点: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答疑精选请关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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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

采取事故预防对策时,应能够:

(1)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2)排除工作场所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3)处置危险和危害物并减低到全国规定的限值内。

(4)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条件的要求。

(二)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1.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设计过程中,当事故预防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宜优先考虑事故预防对策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选择技术措施:

①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事故和危害。

②间接安全技术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③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④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在实际工作中上述措施常常是综合使用的。

2.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按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的要求,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①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危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性质,可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或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但与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事故调查组。
四、现场勘察。

深圳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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