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天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推荐分站:天津培训网

天津学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多少钱一个月

发布时间:2024/3/14 18:00:32 更新时间:2024/3/14 18:00:32
责任编辑:天津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师资力量
王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实战经验丰富,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便于学员理解。
韩老师
教学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提高课堂趣味性,善于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短时间掌握必考内容。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定制学习方案
根据学员学习基础与学习时间量身定制专属学习方案效率备考。
专职教研答疑
专职教研团队24小时PC/手机端答疑解惑,疑难问题不过夜。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摘要】小编整理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学习愉快!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众监督、社区组织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全国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公民、工会、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权利)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目前,我国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很多。这些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规定,从不同方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全国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对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的统称,具体包括两类全国部门,一类是《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款和第九十四条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全国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另一类是《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全国设置的“有关部门”。法律所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全国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职权之一,是依法对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从4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2)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4)规范行政许可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知识: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分类
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可分为7大类:
1.爆炸性物质。
2.气体燃烧性物质。
3.液体燃烧性物质。
4.固体燃烧性物质。
5.自燃物质。
6.遇水易燃物质。
7.氧化性物质。

天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用书》为"全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编写,由《全国大百科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024/3/14学习专题)
  • 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目费用在50元-100元不等。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科目安排为四科: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 (2024/3/14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2024/3/14学习专题)

报名地址:天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天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天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