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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潍坊安全工程师专业培训机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29 8:06:39 更新时间:2022/11/29 9:40:1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我们的课程根据历年考试大纲,精准把握考点,多种班型设置,学员灵活选择性强,网络班和面授班都有,专业的教师授课,给你特色的教学方式!

课程介绍
教学特色:
讲、练、测、评、训;基础直播、教材讲解、老师指导、考前集训、基础巩固、考前突破。
将平面文字转变为3D影像,加入故事元素和交互式体验。各种设施的实物展示,真人现场操作演练讲解。
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直播相结合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将“录播+直播+面授”融合教学。
开设班型:
预热班
行业入门前辅导课,为以后的课程打好基础,加强基础知识学习。
冲刺班
根据历年的出题策略把各章知识点串起来进行讲解,侧重于考点知识的掌握。
模拟考试班
检测对考试知识点的掌握,让您分析自己的不足。
考前强化班
对本年度考试进行拼搏,让您轻松的应对考试。

特色优势
课程设置:
基础导学
熟悉考试范围及内容,系统规划备考。
考点讲解
分析教材知识,打下牢固基础。
章节习题
点题结合,理解记忆知识,巩固基础。
考前串讲
二次巩固考点,掌握要点,提高自身学习。
考前点题
圈划要点,考前找准复习方向。
考前集训
面授集训,专项突破,锁定关键。
培训特色:
1、实用的复习资料,每次考试都能找到原题;
2、有效的复习方法;
3、专业+服务,成就学员的信赖口碑。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1.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上位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全国规章等下位法。全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2)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3)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全国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全国规章。

地方全国规章:地方全国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种类
【摘要】小编整理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种类,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学习愉快!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种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能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潍坊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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