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介绍
-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我们的课程根据历年考试大纲,精准把握考点,多种班型设置,学员灵活选择性强,网络班和面授班都有,专业的教师授课,给你特色的教学方式!
- 课程介绍
-
教学特色:
讲、练、测、评、训;基础直播、教材讲解、老师指导、考前集训、基础巩固、考前突破。
将平面文字转变为3D影像,加入故事元素和交互式体验。各种设施的实物展示,真人现场操作演练讲解。
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直播相结合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将“录播+直播+面授”融合教学。
开启安工学习新模式:
课程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学习模式
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服务支撑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智能机制
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 特色优势
- 课程简介:
以专题形式理清科目内各种真题类型,以及解答思路;
归纳总结记忆技巧,精简核心考试信息;
设置实用性强实战专题,攻克考试盲区,针对性训练。
答题时间规划:
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四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当能够做完试题,切忌出现交卷时间到,而试题尚未做完的情况。
2、即使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完了四个试题,也不要忙于交卷,应该反复检查。
3、在时间掌握上要适度。
4、不要过于平均地分配答题时间,在回答主观试题时,要多分配一些时间。
- 学习资料
- 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汇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组织保障:一是安全生产机构的保障;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监总局分布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试行标准对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可参照执行。
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设置机构或者配备多少专职管理人员,根据危险性和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有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只需委托具备全国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专职、兼职、委托三者必有其一)
3.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安全生产法》采用的法律责任形式最全,设定的处罚种类最多,实施处罚的力度(罚款幅度除外)。
(一)行政责任
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由有关人民全国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全国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责任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
《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这在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是最多的。
(二)民事责任
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造成民事损害,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强制其进行民事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追究是为了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受到民事损害时享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设定民事责任的法律。
武汉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武汉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报名地址:多家校区 就近学习。请咨询客服老师就近报名或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