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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襄阳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开课时间

发布时间:2022/5/19 1:04:34 更新时间:2022/5/19 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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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襄阳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开课时间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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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5/19 1:04:34  更新时间: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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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27种: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命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7、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8、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9、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0、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2、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4、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5、使用全国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6、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18、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19、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20、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21、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2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2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25、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揽的责任的。
26、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
《安全生产法》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是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证照、关闭等行政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压力容器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压力容器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压力容器是施工生产中不可避免的工作手段,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在我场如:锅炉的使用和熔接工的氧气乙炔使用及消防器材的存放等都属于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范畴,因此,我们根据全国规范要求和制梁场的工作性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当班期间不得睡觉,不得饮酒。
2、锅炉工在对锅炉使用之前应检查锅炉状况是否良好,同时对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查落实是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使用。对水泵、电源、水源等进行调查是否正常,点火前应对煤炭进行检查是否有雷管等易爆物品。
3、点火后,应注意观察气压上升情况,当气压上升到规定的压力后应用手动检查安全阀而后再将气压烧升到安全阀规定的起动标准,检测安全阀是否能正常使用。
4、在锅炉使用期间,如发生锅炉某部位漏气,不管大小都要紧急停炉,再如发生停水、停电、水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也要采取停炉措施。
5、锅炉使用过程中随时要补水,严禁常送气,少补水,多加煤。应使锅炉内的水位始终保持高水位状态。
6、交接班时除当面要交代锅炉运行状态同时在交接本上也应写出书面的运行记录。
7、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需暂且离开不超过二十分钟情况下,必须将火压上,锅炉打满水,严禁强火、高气压离开岗位。
8、锅炉煤渣的清理应先灭火后清理严禁带火的煤渣倾倒在废墟堆,以免发生火灾。
9、气割作业前应检查乙炔表、氧气表是否到期或损坏,氧气管和乙炔管及气割把子是否漏气。
10、作业前,要将氧气、乙炔瓶分开摆放,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乙炔瓶严禁暴晒或受高温烘烤,夏季施工,要覆盖遮阳篷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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