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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盐城安全工程师专业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11/25 8:11:54 更新时间:2022/11/25 15:19:4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的教育培训平台,目前业务有,建工、消防、安全、医卫、财经、教资等,秉承让人人享有优质教育的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课程介绍
课程特色:
1、精讲、点题,从体到面,从面到点,层层突破。
2、解构考纲,剖析教材,精研真题,配套实战,考前信息,有讲有练,由浅入深,锁定考试考点。
3、亲临课堂,高清在线课程,学员可以打包下载,学习加的方便。
4、循环开课的模式,多点教学,分校大家可以随便选择。
5、课上全程教学,课下配套高清。
开启安工学习新模式:
课程模式
整合录播、直播、面授特色优势,形成融合式教学。智能题库融入教学全程,及时优化调整。
学习模式
借助智能题库学员大数据分析,智能化生成阶段性教学计划和学员个性化备考方案。
服务支撑
专属班主任与教研机制,解决学员学习困难;借助智能题库跟进学习进度,分析学习效果,调整教学计划。
智能机制
课程设置、题库训练、学员学习、服务支撑智能化融合,形成以学员为中心,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优化的智能学习链。

特色优势
以新大纲、新教材为标杆逐章逐节梳理考试考点;
根据近三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梳理考试必学目标内容;
题点结合强化记忆,全面夯实学员基础。
课程简介:
以专题形式理清科目内各种真题类型,以及解答思路;
归纳总结记忆技巧,精简核心考试信息;
设置实用性强实战专题,攻克考试盲区,针对性训练。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实务》考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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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642-86),对于死亡、重伤事故,应按如下要求进行调查:

(1)现场处理。

(2)物证搜集。

(3)事实材料的搜集。

(4)人证材料搜集。

(5)现场摄影

(6)事故图(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2、伤亡事故调查的步骤

关于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步骤)可总结如下:

(1)事故的报告。

(2)成立事故调查组。

(3)事故现场处理。

(4)有关物证搜集。

(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

(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8)事故图(表)的绘制。

(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

(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

1、相关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全国、设区的市级人民全国、县级人民全国负责调查。省级人民全国、设区的市级人民全国、县级人民全国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全国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掌握)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

2)与所调查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掌握)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注:注意与事故报告内容的不同。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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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

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当广泛的。该法第二条规定:“在全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这里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

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种,即依照企业法注册登记或者经批准成立的企业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于谷顺主讲

2.个体工商户

按照全国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雇工6人以下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安全生产也必须适用《安全生产法》。

3.公民

公民一人或者数人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是最小的生产经营单元,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

盐城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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