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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宜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收费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7/20 14:46:33 更新时间:2022/7/23 12: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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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安全工程师的等级设置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考一次。考试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连续四年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可取得注册安全师资格证书。

课程介绍
开设班型:
预热班
行业入门前辅导课,为以后的课程打好基础,加强基础知识学习。
冲刺班
根据历年的出题策略把各章知识点串起来进行讲解,侧重于考点知识的掌握。
模拟考试班
检测对考试知识点的掌握,让您分析自己的不足。
考前强化班
对本年度考试进行拼搏,让您轻松的应对考试。
智能题库
题库的每日一练、章节练习、历年真题、模拟试题等模块包含大量测试题,凭借大数据智能记录答题轨迹,收集错题,检索知识点,依据学员做题记录自动生成测评报告。
移动课堂APP
“直播课”和“精品课”高清播放,采用“直播+回放”的双重模式方便学员在线和离线学习;由专业教研老师提供24小时在线答疑服务;采用“智能题库”,提供测评习题和效果反馈。

特色优势
丰富的教学特色:
1.课程模块系统科学
讲、练、串、点、测、评,课程体系,科学系统,适合不同阶段考生,针对性解决需求。
2.学习方式自由切换
网络+直播+面授,自由选择上课方式,支持电脑手机,足不出户,享受高质量教学与服务。
3.专业教研实时答疑
课前上课提醒,课中当场解决不懂的知识,考后答疑解惑,真正消化吸收知识,为我所用。
4.配套服务无缝对接
专属社群分享资料,智能题库畅享刷题,班主任1V1追踪学习,协助报考和考试提醒服务。
科目特点:
1.考试时选择题主要考察教材中关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学习时要注意到《法规》课程的知识点,在课程中应用扩展,以及巩固提高。
2.案例分析则需结合建筑行业专业知识和《生产管理》科目内容来做综合的分析用以答题,因此既需要掌握建筑实务教材上相关内容,还需要结合管理科目的知识来综合分析答题。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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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对策:

1.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加强起重机械行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和超范围生产起重机械。在政策上向那些高技术含量和高安全性能的起重机械生产厂家倾斜,淘汰或关停一些低技术含量、低安全性能、靠低价位进行市场竞争的企业,鼓励起重机械制造企业引进高技术人才,特别是控制方面的人才,对起重机械进行全新理念的设计。

2.加强起重机械档案、技术资料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资料的管理包含分类、整编、与标识,即按技术资料、检验记录、采购记录、资质证明、安全记录、其它资料等进行分类汇集整理成册,标识明显,要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系统性、完整性。起重机械设备档案、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设备各机构、安全装置的质量合格证明)、设备发运清单、到货验收记录、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设备安全拆技术文件(含设备安拆作业指导书、设备安拆报批过程资料、取证资料、安装调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外来文件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检报告;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态记录;起重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记录。起重机械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易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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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用人单位的权利

1、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权利(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依法约定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权利(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宜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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