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 珠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珠海培训网 | 珠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动态】珠海安全工程师培训学习考试科目

发布时间:2023/2/5 9:17:50 更新时间:2023/2/8 11:22:44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我们坚持给学员提供用心的教学服务和考试辅导,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有力的教学团队、成熟的教育培训产业运营团队、执行力为核心,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和标准化流程,多维赋能线上和线下分校,做一家受人尊重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课程介绍
课程特色:
1、精讲、点题,从体到面,从面到点,层层突破。
2、解构考纲,剖析教材,精研真题,配套实战,考前信息,有讲有练,由浅入深,锁定考试考点。
3、亲临课堂,高清在线课程,学员可以打包下载,学习加的方便。
4、循环开课的模式,多点教学,分校大家可以随便选择。
5、课上全程教学,课下配套高清。
注册安全工程师答题技巧:
看清题目要求
答题之前要看清楚题目要求再答题,如果单项选择题题干要求选择一个答案,一般这种的试题中,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
运用猜测法
如果答题过程中遇到了一个不知道答案是什么,这时也不要放弃,可以把错误的选项排除掉,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这样猜测答案正确的可能性比较大。
运用比较法
考生也可以运用比较法,直接把各项选择答案选择做个比较,并分析选项之间的不同,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所在关键点。
运用排除法
在答题的过程中如果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答案,可以先排除明显是错误答案。对于单项选择题,正确的选择答案几乎来自于指定教材,尽可能排除一些错误选择项。

特色优势
课程设置:
基础导学
熟悉考试范围及内容,系统规划备考。
考点讲解
分析教材知识,打下牢固基础。
章节习题
点题结合,理解记忆知识,巩固基础。
考前串讲
二次巩固考点,掌握要点,提高自身学习。
考前点题
圈划要点,考前找准复习方向。
考前集训
面授集训,专项突破,锁定关键。
培训班优势:
1、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2、学员专属APP题库练习;
3、专职老师24小时内答疑;。

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压力容器安全阀密封性能使用要求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点:压力容器安全阀密封性能使用要求,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知识点汇总

压力容器安全阀密封性能使用要求:

按规程要求: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只装1个安全阀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且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pt应大于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pw,即pz≤p,pt>pw。

实际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于已经选定的合格安全阀的最小比压pmin一定,那么压力容器安全阀在非开启的工作状态下保证密封可靠的条件是:

(1)如果设计压力p确定,在容器上安装的安全阀开启压力pz等于设计压力p时,则容器选择的工作压力pw不得大于设计压力p-pmin。即工作压力必须小于设计压力(pw
(2)如果按生产工艺要求规定了容器的工作压力pw,则容器设计时应该考虑设计压力p大于等于pw+pmin。而不是仅仅考虑满足工作压力的要求(p≥pw)。

(3)如果按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要求规定了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则容器的工作压力pw不应大于pz-pmin。

另一方面,如果基于设计、生产和安全考虑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工作压力pw和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都已经确定,那么确保工作中安全阀保证密封的条件是安全阀最小比压pmin应小于pz-pw。这是工业使用对安全阀产品超出标准部分的要求。

事实上,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压力容器工作压力pw和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之差小于0.03MPa或10%pz的情况屡见不鲜。根据统计某石化公司炼油厂1年中检定的1483台安全阀中,出现这种情况的安全阀为32台,占总数的2.16%。这些安全阀在校验过程中安全阀密封试验压力pt可以达到GB/T12242-89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要求,但由于产品的先天条件决定其难以达到安全阀密封试验压力pt大于工作压力pw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仅仅按产品的标准要求校验试验,那么这种校验试验并不能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因此在用安全阀定期校验进行的密封试验应该是工作压力下的试验。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①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自然灾害事故
人为责任事故
②事故责任主体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全国及其部门的责任人员
③法律责任追究
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它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负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县级以上人民全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从业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珠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珠海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