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 淄博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淄博培训网 | 淄博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动态】淄博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培训

发布时间:2022/12/2 10:09:15 更新时间:2022/12/2 16:23:17
责任编辑:赵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安全工程师的等级设置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年考一次。考试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连续四年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可取得注册安全师资格证书。

课程介绍
注册安全工程师答题技巧:
看清题目要求
答题之前要看清楚题目要求再答题,如果单项选择题题干要求选择一个答案,一般这种的试题中,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
运用猜测法
如果答题过程中遇到了一个不知道答案是什么,这时也不要放弃,可以把错误的选项排除掉,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这样猜测答案正确的可能性比较大。
运用比较法
考生也可以运用比较法,直接把各项选择答案选择做个比较,并分析选项之间的不同,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所在关键点。
运用排除法
在答题的过程中如果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答案,可以先排除明显是错误答案。对于单项选择题,正确的选择答案几乎来自于指定教材,尽可能排除一些错误选择项。
报名条件: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特色优势
丰富的教学特色:
1.课程模块系统科学
讲、练、串、点、测、评,课程体系,科学系统,适合不同阶段考生,针对性解决需求。
2.学习方式自由切换
网络+直播+面授,自由选择上课方式,支持电脑手机,足不出户,享受高质量教学与服务。
3.专业教研实时答疑
课前上课提醒,课中当场解决不懂的知识,考后答疑解惑,真正消化吸收知识,为我所用。
4.配套服务无缝对接
专属社群分享资料,智能题库畅享刷题,班主任1V1追踪学习,协助报考和考试提醒服务。
课程简介:
以专题形式理清科目内各种真题类型,以及解答思路;
归纳总结记忆技巧,精简核心考试信息;
设置实用性强实战专题,攻克考试盲区,针对性训练。

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锅炉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
锅炉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
锅炉管理方面
1.1锅炉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
1.2在岗人员应持证操作(包括:司炉工、水化验工、管理人员),其类别应与所操作的锅炉相适应,持证人员数量应满足设备运行需要。
1.3锅炉房管理制度应符合要求,各种记录应齐全、真实。
1.4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应保证通畅。
1.5锅炉房内各种照明应满足操作要求并应完好。
1.6锅炉水处理、除氧系统应齐全有效,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药品应满足化验要求。
锅炉本体方面
2.1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无变形、泄露。
2.2各种阀门、法兰及人孔、手孔、头孔、检查孔、汽水取样孔周围无严重腐蚀及渗漏。
2.3有膨胀指示器的锅炉,膨胀指示器应完好,其指示值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4炉顶、炉墙保温应密封良好,无漏烟现象,无严重开裂、凸鼓及脱落等缺陷。
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方面
3.1安全阀
3.1.1安全阀安装位置、数量、规格应符合规程要求。
3.1.2安全阀阀体和法兰无泄漏,排汽管、疏水管不允许加装截门,应保持畅通,排汽管、放水管应引到安全地点。
3.2压力表
3.2.1压力表安装位置、数量表盘直径、量程、精度等应符合要求。
3.2.2压力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并应有铅封。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火灾预防等的法律规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火灾预防等的法律规定,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火灾预防等的法律规定:

1.消防规划

城市人民全国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用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2.安全位置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3.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按照全国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全国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按照全国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全国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举行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5.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全国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全国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淄博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淄博哪里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零基础学习专业IT/设计就业技能,在职提升、大学生提升等,针对性提升培训!学校致力于培养面向IT设计互联网领域的人才,以学员就业为目的,优质就业为宗旨,培养真正符合时代需求的IT/设计人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