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问答 > 北京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北京培训网 | 北京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问答】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4/27 16:22:19 更新时间:2024/4/27 16:22:19
责任编辑:北京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有谁清楚情况的,麻烦回答我,谢谢!
  时间:2024/4/27 16:22:19  更新时间:2024/4/27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北京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蒋老师的专业回答:

  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长期从事安全工程师教学与研究,深谙命题规律,考点把握准确。
陈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对安全工程师考试有深入研究,深谙得分技巧。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集训直播课
2套密测模拟卷,
直播讲解剖析,
掌握得分技巧。
定制学习方案
根据学员学习基础与学习时间量身定制专属学习方案效率备考。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安全标准的种类
安全标准的种类:
一、按标准的法律效力分类
1.强制性标准
2.推荐性标准
二、按标准对象特性分类
1.基础标准。就是对职业安全卫生具有最基本、最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概括起来说,就是具有最一般的共性,因而是通用性很广的那些标准。如名词、术语等。
2.产品标准。就是对职业安全卫生产品的型式、尺寸、主要性能参数、质量指标、使用、维修等所制定的标准。
3.方法标准。把一切属于方法、程序规程性质的标准都归入这一类。如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分析方法、测定方法、设计规程、工艺规程、操作方法等。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一、乘坐人员
1.禁止超载运行,电梯超载报警时,后进者应及时退出。
2.禁止顶阻电梯门,当电梯门快关上时,千万不要强制冲进电梯,阻止电梯关门。勿在电梯门中间停留,免被电梯门夹伤。
3.正确选按电梯上行或下行楼层按钮,切忌同时按下上行/下行呼梯按钮。
4.等待乘梯时,应确定电梯平层到位后,再行进入电梯,预防因电梯平层不到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乘坐电梯时,电梯门没有关闭及运行,此时电梯有故障,乘客不要乘坐。
6.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维修电梯或使用厅门开锁三角钥匙,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7.电梯发生停电或故障被困时,请使用电梯内报警装置报警,等待救援,不可强行撬门脱离。
8.电梯维修保养时,禁止乘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9.发生火灾、地震时,禁止使用电梯逃生,应从楼梯安全出口处逃生。
10.乘客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11.冲洗车间卫生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12.禁止幼儿孩童单独乘坐或进入电梯,乘坐时应有成人陪同。
13.乘梯时,身体勿依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或跌落。
14.禁止在电梯内乱蹦乱跳或追逐打闹,以免发生故障被困。
15.禁止携带危险品乘坐电梯。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

北京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北京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的培训班》。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