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 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沧州培训网 | 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动态】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精品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1/2 10:56:56 更新时间:2023/1/2 10:56:56
责任编辑:沧州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师资力量
曹老师
采用方便学员学习和记忆的实用性教学法,大胆突破传统教学形式,深受学员喜爱。
李老师
安全专业硕士,授课深入浅出,善于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前点题课
考前一周圈点,
秒记高频考点,
快速提高成绩。
专属班主任督学
报班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考点:提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提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凡密闭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具有一定容积,承受一定压力,承担储存、反应、热交换和分离功能的设备均属压力容器。压力容器不仅是工业生产中的常用设备,同时也是一种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要防止在用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确保它的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做好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与管理,现从以下几方面论述提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必须了解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是一项涉及全国专业法规和本单位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程序和质量要求及有关人员培训的系统工程,是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技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应由专业人员从事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容规”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定;
2.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建档。
二、要明确压力容器管理责任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压力容器管理体系,设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明确各方职、责、权,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地运行。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高压钢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高压钢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一)气体钢瓶的使用
1)在钢瓶上装上配套的减压阀。检查减压阀是否关紧,方法是逆时针旋转调压手柄至螺杆松动为止。
2)打开钢瓶总阀门,此时高压表显示出瓶内贮气总压力。
3)慢慢地顺时针转动调压手柄,至低压表显示出实验所需压力为止。
4)停止使用时,先关闭总阀门,待减压阀中余气逸尽后,再关闭减压阀。
(二)注意事项
1)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可燃性气瓶应与氧气瓶分开存放。
2)搬运钢瓶要小心轻放,钢瓶帽要旋上。
3)使用时应装减压阀和压力表。可燃性气瓶(如H2、C2H2)气门螺丝为反丝;不燃性或助燃性气瓶(如N2、O2)为正丝。各种压力表一般不可混用。
4)不要让油或易燃有机物沾染气瓶上(特别是气瓶出口和压力表上)。
5)开启总阀门时,不要将头或身体正对总阀门,防止万一阀门或压力表冲出伤人。
6)不可把气瓶内气体用光,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7)使用中的气瓶每三年应检查一次,装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每两年检查一次,不合格的气瓶不可继续使用。
8)氢气瓶应放在远离实验室的专用小屋内,用紫铜管引入实验室,并安装防止回火的置。

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沧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