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海口培训网 | 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资讯】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白天上课班是怎样安排的 找便宜的还不如找性价比高

发布时间:2024/6/5 13:40:49 更新时间:2024/6/5 13:40:49
责任编辑:海口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白天上课班是怎样安排的,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白天上课班是怎样安排的”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白天上课班是怎样安排的》由海口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海口,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海口区域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白天上课班是怎样安排的》!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长期从事安全工程师教学与研究,深谙命题规律,考点把握准确。
曹老师
采用方便学员学习和记忆的实用性教学法,大胆突破传统教学形式,深受学员喜爱。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定制学习方案
根据学员学习基础与学习时间量身定制专属学习方案效率备考。
考点精讲课
提炼教材重点,
掌握核心知识,
拿下基础分值。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危险化学品一般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一般应急措施:
1、发现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环保、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无关人员尽快撤离事故现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禁止启动现场车辆,阻止其它车辆进入现场。
2、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期间,如现场任何人出现中毒的可疑迹象或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紧急治疗,并视病情需要尽快护送到医院请医生诊治。
3、现场发现中毒病人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现场状况及症状,及时采取不同的临时救治措施,然后速送医院诊治。临时救治要点是:若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马上用大量的水冲掉皮肤上的化学品,至少冲洗15分钟以上;若有化学灼伤情况,按化学灼伤治疗要求进行治疗;若眼睛接触化学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以上;若病人为吸入性中毒,应立即将病人从污染的空气中转移到新鲜空气处,检查病人是否在呼吸,以及有无脉搏,如无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无脉搏,需进行心脏按摩;若病人为摄入中毒,视摄入化学品是否为腐蚀品决定是否可采用催吐法;神志不清时,不要给病人口服任何东西。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高压钢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高压钢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一)气体钢瓶的使用
1)在钢瓶上装上配套的减压阀。检查减压阀是否关紧,方法是逆时针旋转调压手柄至螺杆松动为止。
2)打开钢瓶总阀门,此时高压表显示出瓶内贮气总压力。
3)慢慢地顺时针转动调压手柄,至低压表显示出实验所需压力为止。
4)停止使用时,先关闭总阀门,待减压阀中余气逸尽后,再关闭减压阀。
(二)注意事项
1)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可燃性气瓶应与氧气瓶分开存放。
2)搬运钢瓶要小心轻放,钢瓶帽要旋上。
3)使用时应装减压阀和压力表。可燃性气瓶(如H2、C2H2)气门螺丝为反丝;不燃性或助燃性气瓶(如N2、O2)为正丝。各种压力表一般不可混用。
4)不要让油或易燃有机物沾染气瓶上(特别是气瓶出口和压力表上)。
5)开启总阀门时,不要将头或身体正对总阀门,防止万一阀门或压力表冲出伤人。
6)不可把气瓶内气体用光,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7)使用中的气瓶每三年应检查一次,装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每两年检查一次,不合格的气瓶不可继续使用。
8)氢气瓶应放在远离实验室的专用小屋内,用紫铜管引入实验室,并安装防止回火的置。

海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