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廊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廊坊培训网 | 廊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资讯】廊坊比较有名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学校有那些 学校地址

发布时间:2024/3/7 10:27:56 更新时间:2024/3/7 10:27:56
责任编辑:廊坊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廊坊比较有名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学校有那些,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廊坊比较有名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学校有那些”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廊坊比较有名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学校有那些》由廊坊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廊坊,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廊坊区域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廊坊比较有名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学校有那些》!

学校介绍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长期从事安全工程师教学与研究,深谙命题规律,考点把握准确。
李老师
安全专业硕士,授课深入浅出,善于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私人管家式伴学贴心备考。
定制学习方案
根据学员学习基础与学习时间量身定制专属学习方案效率备考。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危险化学品一般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一般应急措施:
1、发现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环保、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无关人员尽快撤离事故现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禁止启动现场车辆,阻止其它车辆进入现场。
2、在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期间,如现场任何人出现中毒的可疑迹象或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紧急治疗,并视病情需要尽快护送到医院请医生诊治。
3、现场发现中毒病人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现场状况及症状,及时采取不同的临时救治措施,然后速送医院诊治。临时救治要点是:若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马上用大量的水冲掉皮肤上的化学品,至少冲洗15分钟以上;若有化学灼伤情况,按化学灼伤治疗要求进行治疗;若眼睛接触化学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以上;若病人为吸入性中毒,应立即将病人从污染的空气中转移到新鲜空气处,检查病人是否在呼吸,以及有无脉搏,如无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无脉搏,需进行心脏按摩;若病人为摄入中毒,视摄入化学品是否为腐蚀品决定是否可采用催吐法;神志不清时,不要给病人口服任何东西。
  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考点:兼防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
兼防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
1.双重绝缘
电气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O类(仅靠基本绝缘)、OI类和Ⅰ类设备(除基本绝缘外还有附加的安全措施)、Ⅱ类设备(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无需再采取接地、接零等安全措施)、Ⅲ类设备(特低电压供电,不得具有保护接地手段)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应满足:
①工作绝缘电阻不低于2兆欧,保护绝缘绝缘电阻不低于5兆欧,加强绝缘不低于7兆欧。
②在其明显的部位应有“回”形标志。
2.安全电压42V(危险环境手持电动工具)、36V、24V(电击危险环境手持照明和局部照明)、12V(容器内、特别潮湿环境手持照明)、6V(水下作业场所)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又称漏电保护,包括检测原件,中间环节(放大,比较),执行机构三个基本环节及辅助电源和实验装置构成。
主要技术参数有:
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②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
③分段时间
运行管理:
①定期试验,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增加试验次数
②专用测试仪器
③电子元器件工作寿命一般6年
④动作后排除故障再合闸,未发现原因,允许再送电一次
⑤异常时专人维修
⑥未调查前不得擅自拆除。

廊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