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 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平顶山培训网 | 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动态】平顶山哪里有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12/28 17:01:22 更新时间:2022/12/28 17:01:22
责任编辑:平顶山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师资力量
王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实战经验丰富,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便于学员理解。
陈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对安全工程师考试有深入研究,深谙得分技巧。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基础导学课
剖析考试情况,
梳理教材重点,
构建知识框架。
考点精讲课
提炼教材重点,
掌握核心知识,
拿下基础分值。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锅炉安全检查情况
锅炉安全检查情况:
证件
1.1有锅炉的产品合格证
1.2有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固定在锅炉房的醒目位置,其上方有检验有效期的标志
1.3司炉工有操作资格证,证书级别与锅炉容量相符合
安全阀
2.1每台锅炉至少装设两个安全阀(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阀)
2.2安全阀铅直安装,并装在锅筒的位置
2.3安全阀装设排气管,排气管直通安全地点,保证排气畅通,排气管应予以固定,排气管上不允许装设阀门。省煤器安全阀上应装排水管,并通至安全地点。排水管上不允许装设阀门
2.4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后加铅封
2.5每月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气试验,并作记录
水位表
3.1每台蒸汽锅炉至少装两个水位表,均可正常使用
3.2水位表装在便于观察的地方,并有照明
3.3水位表距离操作地面高出6m时,加装远程水位显示装置,同时直读式水位表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3.4水位表有指示、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红杠)。水位表的下部分可见边缘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上部可见边缘比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正常水位在水位表中间水位表清晰显示正常水位,每班至少冲洗一次,防止出现假水位水位表无泄漏。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定义
3.1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全国部门。
4.2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事故分类。

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平顶山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