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庆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推荐分站:庆阳培训网

庆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面授班哪里有得报名

发布时间:2023/7/10 11:21:48 更新时间:2023/7/10 11:21:48
责任编辑:庆阳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师资力量
韩老师
教学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提高课堂趣味性,善于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短时间掌握必考内容。
李老师
安全专业硕士,授课深入浅出,善于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前点题课
考前一周圈点,
秒记高频考点,
快速提高成绩。
专职教研答疑
专职教研团队24小时PC/手机端答疑解惑,疑难问题不过夜。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易考点: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类和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类和事故处理: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一)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次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5.已经采取的措施
二、事故处理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全国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
1定义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其中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其中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本要求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得到,以下所称重大危险源均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单位。
2职责要求
2.1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并保证安全投入满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需要。
2.2各厂部是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厂部应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实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检查。
2.3安全保卫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认并公布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对厂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3登记建档与安全评估
3.1(关键控制活动)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确认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对确认结果负责。危险化学品存在(在线)量按照数量原则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附件1)列示。

庆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庆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庆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庆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