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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苏州哪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学校比较正规 报名就差我了

发布时间:2022/5/31 14:25:12 更新时间:2022/5/31 14:25:12
责任编辑:苏州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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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专业硕士,授课深入浅出,善于将晦涩难懂的知识讲解得通俗易懂。
刘老师
多年安全工程师辅导教学经验,教学思路清晰,重难点突出,学员学习效果好。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章节习题课
按章节练习,
一点一题巩固,
扎实所学内容。
集训直播课
2套密测模拟卷,
直播讲解剖析,
掌握得分技巧。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管道安装安全要求
管道安装安全要求:
为保证管道安全顺利的进行安装,确保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在人管道的安装及吊运过程中,施工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密切协调,保持高度一致。
二、在指挥吊运管道的施工过程中,要深入吊装与安装现场,信号必须准确及时。三、在管道就位后,必须支撑牢固后,方可卸钩。
四、在吊装作业点,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搭设供人员作业的操作平台,同时采取可靠的支撑防护,确保管道吊装与安装过程中不发生倾倒。
五、作业点空间较小时,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管道的下方去扶或卸。
六、在吊装或安装管道过程中,当管道摆动较大或无法稳定时,施工人员禁止靠近,并且要提前疏散临近区域的施工人员。
七、安装过程中,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防管道挤压、砸压施工人员。八、在进行作业时,必须带好个人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九、如不按有关操作规程和交底作业,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后果,由你单位负责。十、管道组装对口或水平移动时,严禁用手摸管口,以免将手指压伤或划伤。
十一、凡参与管道施工的电焊工、气焊工、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施工。
十二、每项工程开工前,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部位重点交底。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十四、凡是从事管产安装工作的人员应执行全国、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十五、新工人,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教育的人不得上岗施工,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考点:现场作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现场作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我公司根据《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分析
工程施工中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油漆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高温中暑等。
二、防治方针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
三、职业危害综合防治措施
1、为作业人员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
3、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施。
4、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5、公司质安部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6、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一旦发现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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