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头条 > 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宿迁培训网 | 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头条】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开课时间

发布时间:2022/5/17 12:21:01 更新时间:2022/5/17 12:21:01
责任编辑:宿迁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韩老师
教学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提高课堂趣味性,善于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短时间掌握必考内容。
陈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对安全工程师考试有深入研究,深谙得分技巧。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点精讲课
提炼教材重点,
掌握核心知识,
拿下基础分值。
私人管家式伴学贴心备考。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定义
3.1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全国部门。
4.2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事故分类。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管道安装安全要求
管道安装安全要求:
为保证管道安全顺利的进行安装,确保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在人管道的安装及吊运过程中,施工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密切协调,保持高度一致。
二、在指挥吊运管道的施工过程中,要深入吊装与安装现场,信号必须准确及时。三、在管道就位后,必须支撑牢固后,方可卸钩。
四、在吊装作业点,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搭设供人员作业的操作平台,同时采取可靠的支撑防护,确保管道吊装与安装过程中不发生倾倒。
五、作业点空间较小时,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管道的下方去扶或卸。
六、在吊装或安装管道过程中,当管道摆动较大或无法稳定时,施工人员禁止靠近,并且要提前疏散临近区域的施工人员。
七、安装过程中,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防管道挤压、砸压施工人员。八、在进行作业时,必须带好个人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九、如不按有关操作规程和交底作业,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后果,由你单位负责。十、管道组装对口或水平移动时,严禁用手摸管口,以免将手指压伤或划伤。
十一、凡参与管道施工的电焊工、气焊工、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施工。
十二、每项工程开工前,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部位重点交底。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十四、凡是从事管产安装工作的人员应执行全国、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十五、新工人,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教育的人不得上岗施工,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宿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