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 沈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沈阳培训网 | 沈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动态】沈阳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2/22 12:27:19 更新时间:2023/2/22 12:27:19
责任编辑:沈阳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王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实战经验丰富,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便于学员理解。
曹老师
采用方便学员学习和记忆的实用性教学法,大胆突破传统教学形式,深受学员喜爱。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私人管家式伴学贴心备考。
考前点题课
考前一周圈点,
秒记高频考点,
快速提高成绩。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考点:地下建筑火灾的扑救技术以及战术
地下建筑火灾的扑救技术以及战术: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飞速发展,处于地面以下的建筑物日益增多,地下建筑的结构特点及特殊环境使其一旦发生火灾,扑救极其困难。
一、扑救地下建筑火灾的难度
什么叫地下建筑?
从消防的角度来看,凡在地面之下、地层内部建造的房屋(地下商场、停车库、医院、影剧院、旅馆、仓库、人防工程等)、隧道(汽车、火车、地铁,过江、过海、过山洞隧道)等,都可以笼统地称为地下建筑。
目前,地下建筑火灾仍是世界上最难扑救的火灾之一。大规模的地下建筑火灾,往往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地下建筑火灾为什么是最难扑救的火灾之一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视线受阻。地下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产生很浓的烟雾,而不会像地上建筑那样有80%的烟雾可以从破碎的窗户扩散到大气中去,浓烟使能见度变得极低。
2.毒气弥漫。地下建筑内本身就缺氧,如果燃烧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气体,而有毒气体含量增多的同时,也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对人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
3.高温灼烤。地下建筑失火后,如果燃烧的是普通固体可燃物质,其产生的温度和气体火灾相比要低得多,但也高达800~1200℃,灼热的烟气在地下建筑内很难散出,使消防人员难以进入。如果地下建筑内燃烧的是液化石油气,温度则高达2000℃以上,消防人员根本无法进入。
4.攻击困难。地下建筑的出入口一般较少,而且内部通道弯曲狭窄,火情不明,使火场指挥员决策困难。火灾情况下,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向外冒着高温烈焰和滚滚浓烟,水枪射流往往鞭长莫及或击不中火点,在这种情况下的攻击往往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奏效。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安全生产执法原则、立法必要性
安全生产执法原则、立法必要性:
一、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联合执法的原则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
二、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1.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4.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沈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沈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沈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沈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沈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