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深圳培训网 | 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资讯】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多长时间 报名倒计时

发布时间:2023/7/8 14:46:50 更新时间:2023/7/8 14:46:50
责任编辑:深圳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多长时间,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多长时间”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多长时间》由深圳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深圳,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深圳区域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多长时间》!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陈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对安全工程师考试有深入研究,深谙得分技巧。
王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实战经验丰富,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便于学员理解。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专属班主任督学
报班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
基础导学课
剖析考试情况,
梳理教材重点,
构建知识框架。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
1定义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其中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其中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本要求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得到,以下所称重大危险源均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单位。
2职责要求
2.1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并保证安全投入满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需要。
2.2各厂部是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厂部应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实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检查。
2.3安全保卫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认并公布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对厂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3登记建档与安全评估
3.1(关键控制活动)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确认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对确认结果负责。危险化学品存在(在线)量按照数量原则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附件1)列示。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法的特征和分类
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全国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全国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一、法的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全国机关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全国强制性;
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二、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3.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
4.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

深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