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问答 > 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潍坊培训网 | 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问答】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

发布时间:2023/7/6 13:50:50 更新时间:2023/7/6 13:50:50
责任编辑:潍坊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有谁清楚情况的,麻烦回答我,谢谢!
  时间:2023/7/6 13:50:50  更新时间:2023/7/6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潍坊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彭老师的专业回答:

  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的机构,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北京环球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李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长期从事安全工程师教学与研究,深谙命题规律,考点把握准确。
陈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对安全工程师考试有深入研究,深谙得分技巧。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章节习题课
按章节练习,
一点一题巩固,
扎实所学内容。
基础导学课
剖析考试情况,
梳理教材重点,
构建知识框架。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法的特征和分类
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全国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全国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一、法的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全国机关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全国强制性;
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二、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3.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
4.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定义
3.1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全国部门。
4.2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事故分类。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

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潍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订制课程》。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