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郑州培训网 | 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资讯】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班新班开班 看完震惊了

发布时间:2024/3/18 10:15:17 更新时间:2024/3/18 10:15:17
责任编辑:郑州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VIP会员已认证)

  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班新班开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班新班开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班新班开班》由郑州优路教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郑州,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郑州区域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班新班开班》!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师资力量
刘老师
多年安全工程师辅导教学经验,教学思路清晰,重难点突出,学员学习效果好。
陈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对安全工程师考试有深入研究,深谙得分技巧。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考前点题课
考前一周圈点,
秒记高频考点,
快速提高成绩。
专属班主任督学
报班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

培训学习资料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管道安装安全要求
管道安装安全要求:
为保证管道安全顺利的进行安装,确保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在人管道的安装及吊运过程中,施工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密切协调,保持高度一致。
二、在指挥吊运管道的施工过程中,要深入吊装与安装现场,信号必须准确及时。三、在管道就位后,必须支撑牢固后,方可卸钩。
四、在吊装作业点,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搭设供人员作业的操作平台,同时采取可靠的支撑防护,确保管道吊装与安装过程中不发生倾倒。
五、作业点空间较小时,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管道的下方去扶或卸。
六、在吊装或安装管道过程中,当管道摆动较大或无法稳定时,施工人员禁止靠近,并且要提前疏散临近区域的施工人员。
七、安装过程中,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防管道挤压、砸压施工人员。八、在进行作业时,必须带好个人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九、如不按有关操作规程和交底作业,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后果,由你单位负责。十、管道组装对口或水平移动时,严禁用手摸管口,以免将手指压伤或划伤。
十一、凡参与管道施工的电焊工、气焊工、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施工。
十二、每项工程开工前,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部位重点交底。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十四、凡是从事管产安装工作的人员应执行全国、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十五、新工人,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教育的人不得上岗施工,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安全生产执法原则、立法必要性
安全生产执法原则、立法必要性:
一、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联合执法的原则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
二、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1.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4.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郑州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