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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池州哪家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专业

发布时间:2022/12/18 8:37:31 更新时间:2022/12/19 8: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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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池州哪家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专业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您好,我想问问,池州哪家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专业 ?告诉我,好吗?谢谢!
  时间:2022/12/18 8:37:31  更新时间: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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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一级消防工程师、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电话:400-8786-991微信:up151620

  二级消防工程师需要注册吗?

  二级消防工程师需要注册,注册方式主要是通过网上注册的方式,可以登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要求完成注册即可。

  二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要求

  1.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且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是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料

  二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料,包括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的申报报表等,具体资料可参考当地公告。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一级消防工程师、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电话:400-8786-991微信:up151620

  二级消防工程师发展前景

  1、发展形势好

  市场需求庞大,证书供不应求。

  ①二级消防工程师需求量大。据公安部消防局介绍,未来3-5年,我国需要近50万注册消防工程师;

  ②二级消防工程师需求面广。各行各业,凡有重要消防责任的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均需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工程师。

  2、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含金量高

  注册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设计评估、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由公安部主管并盖章,证书有强制性;二级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助理工程师,部分取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能。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方面,注册消防工程师属于公安部消防部门主管,与建造师等证书不冲突。

  目前需要生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比较单一,基数较小,不像其他注册工程类证书,工程界的各个部]都能适用。


行业趋势
  消防工程师持证人员将成为行业新贵近年来,我国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重特大火灾仍时有发生,而究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市场缺乏专业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以及消防专业技术服务人才。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从事消防专业技术的人员约为20万。距离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且长期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职业素质良莠不齐,同时,由于职业制度的不规范,社会缺乏对从业人员正确认知与有效评价,这些均极大地制约了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也影响了社会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行业对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消防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迫切。随着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准入制度的施行,必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我国的建筑业施行由住建部主导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根据2014年住建部最新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项资质申请条件得到一定提升。一级资质要求从净资产6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二级资质由40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同时取消了三级资质认定。资质门槛的提升可以促进行业整合,降低行业过度竞争,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学习资料
  二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

一、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出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存在3层左右的差距。所以,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二)合理设置原则
基于经济和务实的考虑,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或经过保护和处理能够满足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应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满足相应设施的设置要求。
(三)其他设置原则
1)地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后,不仅消防救援相当困难,施工作业人员也难以疏散,一方面应尽量将临时消防给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2)为便于临时消防设施使用,临肘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志。
二、灭火器设置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根据其危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气体或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规定。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规定。
  系统供配电检查:
1.平面疏散区域供电
1)平面疏散区域供电应由应急照明总配电柜的主电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非人员密集场所可在多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共用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每个防火分区宜采用单独的应急照明供电回路。
2)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宜取自于本防火分区的备用照明配电箱;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应取自应急电源干线或备用照明配电箱的供电侧。
3)大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m2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
4)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层。
5)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宜超过4000m2,地铁隧道内不应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宜超过500m。
6)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①两者在同一平面层时,应急照明电源应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
②两者不在同一平面层,且配电分支干线沿同一电缆管井敷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方式。
7)商住楼的商业部分与居住部分应分开,并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2.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1)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应采用垂直配灯方式。
2)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3.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应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4.消防工作区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电
1)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他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
2)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5.灯具配电回路
1)AC220V或DC216V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
2)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个。
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人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
6.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1)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
2)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5A。
3)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16A。

池州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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