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 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邯郸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邯郸培训网 | 邯郸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资讯】想学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邯郸哪里学校比较专业 报名倒计时

发布时间:2022/4/30 2:05:22 更新时间:2022/4/30 2:05:22
责任编辑:邯郸优路教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想学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邯郸哪里学校比较专业,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想学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邯郸哪里学校比较专业”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想学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邯郸哪里学校比较专业》由邯郸优路教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邯郸,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邯郸区域参加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想学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邯郸哪里学校比较专业》!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师资力量
石老师:注重知识框架系的构建,采用自创对比和总结归纳的方法,深受学员好评。
蔡老师:授课富有激情,深入浅出。研究历年真题,准确把握考试方向,直击精髓。

课程介绍
考前串讲模块:结合考试动向,对考点进行分级,剔除偏、难、怪等可考性较小考点,保留必考、常考等考点,并对考点归纳总结,进行综合性讲解,让学员知考法、懂考点,灵活运用所学。
消防工程师是由人社部负责考试认证资格,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注册执业。
二级消防工程师2021年首度开考,2考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11月。

开课安排
“签约无忧班”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考前刷题、考前集训;
配套资料:《优路首考教材》、《优路首考题库》、《仿真预测试卷》、《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刷题四套卷》、《考前集训秘笈》。
零基础考生、消防专业考生、上班族考生、从业多年考生、非专业考生,都可以定制针对性备考方案,有效提高学习效率。

特色优势
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轻松应对考试。
2大阶段,分阶段辅导,让备考更有规划。

行业趋势
  伴随着我国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我国城镇化率较快上升。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不仅低于发达全国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全全国60%的平均水平。根据《全国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政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至2020年要达到60%左右。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得相应的城市建筑、写字楼、民宅等都需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而消防工程投入会随之进入增长态势,因此未来几年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仍是消防行业发展的重要契机。
  根据调查显示,消防工程企业规模平均为120人,其中50人以下的企业所占比例为40.5%,50至100人的企业所占比例为38.1%,规模在100人以下的企业是消防工程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在经营规模方面,消防工程企业的经营规模大部分在1,000万元以下,其中经营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消防工程企业占39.3%,经营额为501至1,000万元的消防工程企业占20.2%。此外,仅有6%的消防工程企业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从企业规模和经营规模两方面的指标来看,消防工程企业整体呈现出小而散的特点。

常见问题
问题:答题注意事项,是不是和其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一样?

回答:从本质上来说,题型的技巧是差不多的。

单选题,有题必答,不会也蒙一个。答题可以采取排除法,对比法,近似法,等等方法。

多选题,一定要谨慎,不会的模棱两可的尽量不要选择,宁可少选也不要猜蒙。因为多选题的扣分规则决定了答题技巧,具体扣分规则不细说。

主观题,一定要看清楚,精炼答题,多写不扣分,是采取得分点加分法。

卷面必须整洁,给评分老师一个印象分。因为阅卷老师看的多了就烦了,不会一直仔细盯着你的内容看。如果看到一幅字迹潦草的答卷,哪怕全对,也不会给满分;看到一幅整洁的答卷,就算全错也会酌情加分。

培训学习资料
  防火措施的检查:
(一)变、配电装置防火措施的检查
1.变压器保护
变压器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当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此外,变压器高压侧还可通过采用过电流继电器来进行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还应设置气体保护、差动保护、温度保护、低电压保护和过电压保护等设施。
2.防止雷击措施
应安装避雷器,并设有一定的保护间隙。
3.接地措施
在中性点有良好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应该采用保护接零方式。但城市公用电网应采用统一的保护方式;所有农村配电网络,为避免接零与接地两种保护方式混用而引起事故,一律不得实行保护接零,而应采用保护接地方式。
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配电网络中,采用保护接地。高压电气设备,一般实行保护接地。
4.过电流保护措施
回路内应装设断路器、熔断器之类的过电流防护电器来防范电气过载引起的灾害。防护电器的设置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小于回路的计算负载电流。
2)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大于回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
3)保证防护电器有效动作的电流不应大于回路载流量的1.45倍。
5.短路防护措施
短路防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回路导体和其连接点产生危险的热效应及机械效应前切断回路的短路电流。回路内应设置短路防护电器,来防范电气短路引起的灾害。
1)短路防护电器的遮断容量不应小于其安装位置处的预期短路电流。
2)被保护回路内任一点发生短路时,防护电器都应在被保护回路的导体温度上升到允许限值前切断电源。
6.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在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2)注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工作条件。在高温、低温、高湿、多尘以及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时,应采取必要的辅助保护措施,以防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或损坏。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漏电、过载和短路保护特性均由制造厂调整好,不允许用户自行调节。
  二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一、总平面布置的原则
总平面布置包括总平面布局、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的设置,此外还要划定重点区域等内容。
(一)明确总平面布局内容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与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密切相关的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以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道路。
3)给水管网或管路,以及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临时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二)合理布置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位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布置常受气象、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及周边建构筑物、场地大小、周边道路及消防设施等现场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不同施工现场的客观条件又千差万别。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应综合考虑在建工程及现场情况,因地制宜,按照“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占地面积少、场内材料及构件二次运输少、施工生产及生活相互干扰少、临时用房及设施建造费用少,并满足施工、防火、节能、环保、安全、保卫、文明施工等需求”的基本原则进行,明确施工现场平面布局的主要内容,确定施工现场出人口的设置及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储存区域的布置原则,规范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及动火作业场所的布置要求,针对施工现场的火源和可燃、易燃物实施重点管控,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布置满足施工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三)重点区域的布置原则
1.施工现场设置出入口的基本原则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2.固定动火作业场的布置原则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危险品库房的布置原则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二、防火间距
保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是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相互蔓延的关键。
(一)临建用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
1)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严禁设置于在建工程内。
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3)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4)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邯郸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