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有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班培训单位吗,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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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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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 师资力量
- 王老师:应试培训经验丰富,知识讲解鞭辟入里、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践。
石老师:注重知识框架系的构建,采用自创对比和总结归纳的方法,深受学员好评。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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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串讲模块:结合考试动向,对考点进行分级,剔除偏、难、怪等可考性较小考点,保留必考、常考等考点,并对考点归纳总结,进行综合性讲解,让学员知考法、懂考点,灵活运用所学。
考点精讲模块:根据2021年考试大纲,全面精讲知识点,将每个知识点进行精细剖析,达到对知识点的全面掌握。
- 开课安排
- “签约保障班”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点睛实操;
配套资料:《优路首考教材》、《优路首考题库》、《仿真预测试卷》、《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题点实操演练》。
“网络精选班”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
配套资料:《优路首考教材》、《优路首考题库》、《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
- 特色优势
- 160小时(全科),专业师资团队,精心打磨每一秒。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消防工程师学习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消防工程师的知识架构。
- 行业趋势
- 伴随着我国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我国城镇化率较快上升。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不仅低于发达全国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全全国60%的平均水平。根据《全国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政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至2020年要达到60%左右。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得相应的城市建筑、写字楼、民宅等都需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而消防工程投入会随之进入增长态势,因此未来几年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仍是消防行业发展的重要契机。
根据调查显示,消防工程企业规模平均为120人,其中50人以下的企业所占比例为40.5%,50至100人的企业所占比例为38.1%,规模在100人以下的企业是消防工程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在经营规模方面,消防工程企业的经营规模大部分在1,000万元以下,其中经营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消防工程企业占39.3%,经营额为501至1,000万元的消防工程企业占20.2%。此外,仅有6%的消防工程企业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从企业规模和经营规模两方面的指标来看,消防工程企业整体呈现出小而散的特点。
- 常见问题
- 问题: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大纲,和一级消防师是一样的吗?
回答:不一样,虽然教材一样,但考试侧重点不一样。
- 培训学习资料
- 电气火灾。
1)风险级别。风险级别为中风险。
2)控制措施建议。
①建立健全全国级电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电气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需尽快制定电气方面的技术法规,从源头上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
②督促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消防管理责任。
③做好电气防火检测工作。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是在当今电力普及应用的情况下预防电气火灾发生的一项必要措施。
④加强对电气防火常识的宣传。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手段,广泛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宣传电气火灾发生的规律、特点以及电气火灾所造成的危害性。
⑤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对重点工种、重点岗位的人员及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1)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2)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按照全国标準、行业标準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③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準确,存档备查;
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準;
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
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5)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6)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7)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同时,《消防法》还规定,任何单位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