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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九江有名的二级消防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机构是哪个 报名倒计时

发布时间:2022/5/30 13:49:08 更新时间:2022/5/30 13:49:08
责任编辑:九江优路教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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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师资力量
石老师:注重知识框架系的构建,采用自创对比和总结归纳的方法,深受学员好评。
庞老师:主讲课程《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理论功底深厚,善于研究总结考试规律。

课程介绍
优选课程:全科入门核心课;全科教材精讲课;全科真题解析班。
核心知识点:案例-应急预案;案例-烟控系统;案例-消防检查。
技巧心得:考试复习指导;备考八大禁忌;备考规划建议。
模拟试卷:模考题及解析;章节练习汇总;章节强化训练。
点睛实操模块:依据考点,讲解考试方向、出题形式、掌握方法,再配以题目进行练习,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对考试重点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开课安排
模拟试卷:1.模考题及解析;2.章节练习汇总;3.章节强化训练。
技巧心得:1.考试复习指导;2.备考八大禁忌;3.备考规划建议。

特色优势
系统的讲解知识点理论促进学员形成对消防工程师基础理论的认识和记忆。
教辅材料新颖性:在具体知识点上抽丝剥茧,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成生活用语、图表、案例。

行业趋势
  消防工程师持证人员将成为行业新贵近年来,我国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重特大火灾仍时有发生,而究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市场缺乏专业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以及消防专业技术服务人才。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从事消防专业技术的人员约为20万。距离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且长期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职业素质良莠不齐,同时,由于职业制度的不规范,社会缺乏对从业人员正确认知与有效评价,这些均极大地制约了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也影响了社会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行业对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消防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迫切。随着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准入制度的施行,必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我国的建筑业施行由住建部主导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根据2014年住建部最新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项资质申请条件得到一定提升。一级资质要求从净资产6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二级资质由40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同时取消了三级资质认定。资质门槛的提升可以促进行业整合,降低行业过度竞争,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常见问题
问题:答题注意事项,是不是和其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一样?

回答:从本质上来说,题型的技巧是差不多的。

单选题,有题必答,不会也蒙一个。答题可以采取排除法,对比法,近似法,等等方法。

多选题,一定要谨慎,不会的模棱两可的尽量不要选择,宁可少选也不要猜蒙。因为多选题的扣分规则决定了答题技巧,具体扣分规则不细说。

主观题,一定要看清楚,精炼答题,多写不扣分,是采取得分点加分法。

卷面必须整洁,给评分老师一个印象分。因为阅卷老师看的多了就烦了,不会一直仔细盯着你的内容看。如果看到一幅字迹潦草的答卷,哪怕全对,也不会给满分;看到一幅整洁的答卷,就算全错也会酌情加分。

培训学习资料
  二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16条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新颁布的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全国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4.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5.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且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1)全国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2)本条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3)全国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6.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7.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8.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9.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1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1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3.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1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1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辖区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
16.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是指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信息查询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信息查询系统软件投入使用后,要确保软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关闭软件。信息查询系统软件必须由监控中心管理员进行维护管理,如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监控中心管理员应提前通知公安消防部门相关使用人员;恢复启用后,及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相关使用人员。
信息查询系统软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与测试:
1)与监控中心的通信测试为1次/日。
2)与监控中心的时钟检查为1次/日。
3)每月进行信息查询系统软件运行日志整理。
检查内容与顺序如下:
1)以公安消防部门人员身份登录信息查询系统,检查信息查询系统能否查询所属辖区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
2)以公安消防部门人员身份登录信息查询系统,检查信息查询系统能否按《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表3-9-1所列内容查询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3)以公安消防部门人员身份登录信息查询系统,检查信息查询系统能否查询联网用户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4)以公安消防部门人员身份登录信息查询系统,检查信息查询系统能否查询所属辖区联网用户的
日常值班、在岗等信息。
5)以公安消防部门人员身份登录信息查询系统,检查信息查询系统能否对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联网用户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联网用户的日常值班和在岗等信息,按日期、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建筑物类型、建筑消防设施类型、信息类型等检索项进行检索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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