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 襄阳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推荐分站:襄阳培训网

襄阳二级消防工程师辅导中心培训时间

发布时间:2022/5/30 14:53:13 更新时间:2022/5/30 14:53:13
责任编辑:襄阳优路教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师资力量
蔡老师:授课富有激情,深入浅出。研究历年真题,准确把握考试方向,直击精髓。
庞老师:主讲课程《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理论功底深厚,善于研究总结考试规律。

课程介绍
章节习题模块:匹配精讲课程,每一章节均搭配相应的巩固性练习,先学再练后解析,三位一体一次掌握知识点,真正做到夯实基础,后续串讲学习时能轻松跟上老师的脚步,串联发散。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能力要求:
1.熟悉全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验;
2.熟练运用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般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3.较好完成执业范围内各项工作,所签署的消防安全技术咨询和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等各类技术文件真实、完整、准确,所维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开课安排
“网络精选班”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
配套资料:《优路首考教材》、《优路首考题库》、《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
零基础考生、消防专业考生、上班族考生、从业多年考生、非专业考生,都可以定制针对性备考方案,有效提高学习效率。

特色优势
免费领专属教辅,配套学习更牢靠。
3大课程,层层递进,高效锁定得分点。

行业趋势
  消防工程师持证人员将成为行业新贵近年来,我国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重特大火灾仍时有发生,而究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市场缺乏专业的社会化消防技术服务,以及消防专业技术服务人才。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从事消防专业技术的人员约为20万。距离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且长期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职业素质良莠不齐,同时,由于职业制度的不规范,社会缺乏对从业人员正确认知与有效评价,这些均极大地制约了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也影响了社会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行业对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消防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迫切。随着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准入制度的施行,必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伴随着我国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我国城镇化率较快上升。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4.77%,不仅低于发达全国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全全国60%的平均水平。根据《全国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政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至2020年要达到60%左右。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得相应的城市建筑、写字楼、民宅等都需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而消防工程投入会随之进入增长态势,因此未来几年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仍是消防行业发展的重要契机。

常见问题
问题: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大纲,和一级消防师是一样的吗?

回答:不一样,虽然教材一样,但考试侧重点不一样。

培训学习资料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通过大量的火灾实例及依据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确定,是便于现场及时处置,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的有力保障。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的大小不同,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也各有大小,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规模,来选择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
(1)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通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是发生在生活区。因此,施工现场未布置临时生活用房时,也可不考虑临时用房的消防用水量。
一般规定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要求。
(2)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系统,即可以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发现火情后时间进行处置,可以使消防扑救人员赶到现场后有水源进行扑救作业,所以室外消防用水量的保证,是确保施工现场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规定。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1)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2)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按照全国标準、行业标準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③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準确,存档备查;
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準;
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
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5)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6)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7)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同时,《消防法》还规定,任何单位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襄阳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襄阳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襄阳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襄阳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