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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中山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哪里有比较专业的

发布时间:2022/5/1 9:45:12 更新时间:2022/5/1 9:45:12
责任编辑:中山优路教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庞老师:主讲课程《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理论功底深厚,善于研究总结考试规律。
管老师:主讲课程《案例分析》;
专业背景:全国首批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专业科班出身,多年消防考试辅导经验。

课程介绍
考点精讲模块:根据2021年考试大纲,全面精讲知识点,将每个知识点进行精细剖析,达到对知识点的全面掌握。
考前串讲模块:结合考试动向,对考点进行分级,剔除偏、难、怪等可考性较小考点,保留必考、常考等考点,并对考点归纳总结,进行综合性讲解,让学员知考法、懂考点,灵活运用所学。

开课安排
优选课程:1.全科入门核心课;2.全科教材精讲课;3.全科真题解析班。
“网络精选班”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
配套资料:《优路首考教材》、《优路首考题库》、《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

特色优势
3大课程,层层递进,高效锁定得分点。
2大阶段,分阶段辅导,让备考更有规划。

行业趋势
  消防工程行业的上游为消防设施的设计和生产行业。根据行业研究,2014年国内约有5000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能够提供行业内21个大类900多个品种的产品生产及销售,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防火灭火工作的需求。然而,目前国内前30强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仍不到10%,市场份额相对分散,竞争比较激烈。因此行业上游产品价格相对稳定。消防工程行业的下游为商业及住宅地产、全国工程、公共建筑设施等各类建筑业,其对本行业的影响表现为对消防设施安装维护的直接需求。
  我国的建筑业施行由住建部主导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根据2014年住建部最新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项资质申请条件得到一定提升。一级资质要求从净资产6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二级资质由40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同时取消了三级资质认定。资质门槛的提升可以促进行业整合,降低行业过度竞争,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常见问题
问题: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使用的教材,和一级消防工程师是一样吗?

回答:注册消防工程师辅导教材不分级别,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教材一样。

培训学习资料
  临时消防车通道
(一)临时消防车通道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同时,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临时消防车通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
3)临时消防车通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通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l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5)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6)临时消防车通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二)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
1.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二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解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组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2.安全管理: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5)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按照全国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7)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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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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