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式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口述)
(一)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
由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供水与配水管道、湿式报警阀组和供水设施等组成。
(二)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
湿式报警阀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喷头开启并开始喷水。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水流指示器动作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指示某一区域已在喷水。由于开启持续喷水泄压造成湿式报警阀的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在压力差的作用下,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湿式报警阀自动开启。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管网,同时打通向水力警铃的报警通道,延迟期充满水后,使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输出启动供水泵的信号。供水泵投入运行后,完成系统的启动过程。
(3)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湿式报警阀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