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 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北京培训网 | 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资讯】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辅导中心培训机构有哪些 报名须知报名步骤

发布时间:2024/6/26 13:28:36 更新时间:2024/6/26 13:28:36
责任编辑:北京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辅导中心培训机构有哪些,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辅导中心培训机构有哪些”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辅导中心培训机构有哪些》由北京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北京,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北京区域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辅导中心培训机构有哪些》!

学校介绍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主讲课程《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学员评价李老师的课程相当好,授课严谨,主次分明,注重分析,零基础学员听了也很透彻。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课程介绍
基础知识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从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不仅选择性较多,而且就业面广。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消防设施操作员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准入类考试提升了证书的含金量,考证就等于考饭碗。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内容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建筑防火基本知识:建(构)筑物分类(一)~(二)、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防火和防烟分区(一)~(二)、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特色优势
实操演练
通过消防三维实操仿真系统,讲解消防员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学员可在面授课前后熟悉巩固,反复学习,加强记忆。
专属班主任:全程指导伴学,督导学习进度,反馈学习效果,随时调整学习计划,做学员贴身管家。

行业趋势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主要内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
主要内容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等相关工作。

常见问题
问题:怎么获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回答:通过考试获得。依据《全国消防法》,所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鉴定考试,持证上岗。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危险化学品定义和分类(二)
按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
根据全国标准《化学品分类及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一2009),危险化学品分为以下类别:
1.爆炸物
指包括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和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和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烟火物品虽然不放出气体,但也纳入爆炸物范畴。
2.易燃气体
指在20℃和101.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3·易燃气溶胶
指气溶胶喷雾罐。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不可重新罐装。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4·氧化性气体
指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5·压力下气体
指在压力≥200kPa(表压)下装人储器的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溶解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
6·易燃液体
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7,易燃固体
指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
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指即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9,自燃液体
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
10.自燃固体
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物质是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
13.氧化性液体
指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指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固体。
15.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是热不稳定物质或混合物,容易放热自加速分解。另外,它们可能易于爆炸分解;迅速燃烧;对撞击或摩擦敏感;与其他物质发生危险反应。
16.金属腐蚀剂
腐蚀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
  享受个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税总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北京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