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 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大同培训网 | 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资讯】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学习去哪找培训班 报名倒计时

发布时间:2024/2/22 15:38:02 更新时间:2024/2/22 15:38:02
责任编辑:大同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学习去哪找培训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学习去哪找培训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学习去哪找培训班》由大同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大同,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大同区域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学习去哪找培训班》!

学校介绍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师资力量
林老师
从事消防培训工作八年
主持消防培训辅导资料的编纂工作,
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授课风格
严谨细致,风趣幽默。
平老师
2016年起从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试重点把握准确,备考方向感强,语言通俗易懂,独创知识架构和“三维模型教学法”深受学员喜爱,主讲建筑防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等内容。

课程介绍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相关岗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
消防设施的种类主要有:建筑防火及疏散设施、消防及给水、防烟及排烟设施、电器与通讯、自动喷水与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其他灭火系统。

开课安排
课程模块:根据各等级专业技能考试要求,进行现场技能操作演示及学习指导,和技能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快速拔高实操应用能力。
保障服务:1、考试不过,扣除980元产品服务成本后,全额退费或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2、VIP答疑通道。

特色优势
几小时课程知识点讲解细化,每天学习几小时,拿下证书持证上岗。
智能题库学习:精品直播课程+智能题库刷题,在家、上班、地铁随时可学可练,8课时,内容纯考点精华。

行业趋势
  一本证书多个职业方向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消防组长、消防主管。
  作为成为一名消防设施操作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有什么用呢?
一是行业刚需,证书价值持续走高;
二是一本证书可成就多个职业方向;
三是从事该行业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总之,要想从事消防行业的工作没有这个证书是不行的,为了给自己多创造一个机会,早考早受益。

常见问题
问: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前景如何?
答: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建(构)筑物消防员。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三)
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1.灭火器的喷射性能
(1)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
①水基型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1)。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2)。
②灭B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3)。
④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40s,且不应大于210s。除水基型外的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除水基型外的不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20s。
(2)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3-4)。
③灭B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3-5)。
③具有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6m。对于配有喷雾喷嘴的水基型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3m。
2.灭火器的灭火性能
(3)灭C类火的性能。
只有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灭C类火。
(4)灭E类火的性能。
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灭E类火。水基型的喷雾灭火器可灭E类火。
(5)推车式灭火器灭火的性能。
①推车式灭火器的灭A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A,且不宜大于20A。
②推车式灭火器扑灭B类火的级别不宜大于297B。
③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144B。
④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3B。
3.灭火器的安全可靠性能
(1)灭火器的可靠性能
①密封性能
灭火器在喷射过程中各连接处的密封性能要保持完好,长期保存时驱动气体不得泄漏。
②抗腐蚀性能
灭火器外部能抗大气的腐蚀,内部能抗灭火剂及驱动气体的腐蚀并能正常使用,且不影响强度性能。
③热稳定性能
灭火器上采用的橡胶、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零部件在高温下无显著变形,不开裂或无裂纹。
(2)灭火器的安全性能
①结构强度
灭火器的筒体、器头、喷射软管及接头等零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及对火灾施救时的可靠性。
②抗振动性能
灭火器在运输或者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使用时能经受振动而不泄漏、变形、破裂或脱落。对于推车式灭火器还应经受恶劣道路下行驶的振动和颠簸而不泄漏、变形、破裂或脱落。
③抗冲击性能
灭火器在运输或使用时能经受意外的跌落或碰撞而不影响安全性能。对于推车式灭火器还应能经受行驶中台阶的冲击,其车轮等不出现严重变形、破裂等影响行驶的情形。
(四)灭火器的选用
1.灭火器选用原则
(1)灭火器选用的一般规定(应考虑的因素):
①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②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③灭火剂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④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⑥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3)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2.灭火器选用应注意的问题
(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6)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各类火灾场所的规定(见表3-9和表3-10)。
表3-9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太保护距离(m)
表3-10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保护距离(m)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消防员考试必看知识点: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
1、“安全出口”标志安装部位:疏散门和楼梯口的正上方。
2、疏散指示标志按发光类型分类:①灯光性②荧光型
3、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一般设在地面不超过1米的墙上,安装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其间距不应大于2米。
4、检查方法:
①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
②关闭正常照明,测试荧光型疏散标志的亮度,灯光型切断供电电源,用秒表测试供电持续时间,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
5、清洁:用柔软的布沾肥皂水拧干后擦拭,再用干布檫净。
6、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断电后应≥20min,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应≥30min。
7、照度:地面照度不低于0.5lx,地下室人防不低于5lx。

大同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