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动态

【动态】江阴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培训哪里项目多

发布时间:2024/6/23 10:27:38 更新时间:2024/6/23 10:27:38
责任编辑:江阴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主讲课程《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学员评价李老师的课程相当好,授课严谨,主次分明,注重分析,零基础学员听了也很透彻。
林老师
从事消防培训工作八年
主持消防培训辅导资料的编纂工作,
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授课风格
严谨细致,风趣幽默。

课程介绍
中级技能
主要讲解消防巡查,消防联动控制等关于技术设备类操作相关知识,帮助认知实际工作内容。
培训内容
实操课程: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开课安排
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全部及格后方可拿证。
学习资料:《基础必备讲义》、《实操演练题库》、《技能操作指南》、《考评实操讲义》(初/中/高级版)。

特色优势
百位老师在线为您定制备考方案,零基础首考、工作忙没时间、学习自律性差、屡考不过的学员可以直接咨询老师,一键为您定制备考方案。
智能题库学习:精品直播课程+智能题库刷题,在家、上班、地铁随时可学可练,8课时,内容纯考点精华。

行业趋势
  按相关政策要求,从事消防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随着全国对消防工作的愈加重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供不应求。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证书等级越高,含金量越高。
  从事该行业必须持证上岗;2020年1月开始将要重点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核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持证等级是否符合从业要求、实际操作技能水平是否满足岗位需要等,持证上岗已成大势所趋。

常见问题
问题:什么是消防设施操作员?
回答: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名为:“消防中控员”、“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员”,2018年更名为“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一)
建筑物是指供人们生产、生活、工作、学习以及进行各种文化、体育、社会活动的房屋和场所。
一、建筑物的分类
建筑物可从不同角度划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建筑物内是否有人员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分类
1.建筑物
凡是直接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或从事文化、体育、社会等其他活动的房屋统称为“建筑物”,如厂房、住宅、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
2.构筑物
凡是间接地为人们提供服务或为了工程技术需要而设置的设施称为“构筑物”,如隧道、水塔、挢梁、堤坝等。
(二)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1.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建筑如居住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场馆、客运车站候车室、办公楼、教学楼等。
2.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是指工业生产性建筑,如生产厂房和库房、发变配电建筑等。
3.农业建筑
农业建筑是指农副业生产建筑,如粮仓、禽畜饲养场等。
(三)按建筑结构分类
1.木结构建筑
木结构建筑是指承重构件全部用木材建造的建筑。
2.砖木结构建筑
砖木结构建筑是指用砖(石)做承重墙,用木材做楼板、屋架的建筑。
3.砖混结构建筑
砖混结构建筑是指用砖墙、钢筋混凝土楼板层、钢(木)屋架或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建造的建筑。
4.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是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如采用装配式大板、大模板、滑模等工业化方法建造的建筑,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大跨度、大空间结构的建筑。
5.钢结构建筑
钢结构建筑是指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建造,多用于工业建筑和临时建筑。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三)
自燃
(一)自燃的含义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称为自燃。即可燃物质在无外界引火源条件下,由于其自身所发生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变化而产生热量并积蓄,使温度不断上升,自行燃烧起来的现象。由于热的来源不同,物质自燃可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类。
自燃现象引发灭灾在自然界并不少见,如有些含硫、磷成分高的煤炭遇水常常发生氧化反应释放热量,如果煤层堆积过厚积热不散,就容易发生自燃火灾;工厂的油抹布堆积由于氧化发热并蓄热也会发生自燃引发火灾。
(二)物质的自燃点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灭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自燃点是衡量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形成自燃危险性的依据。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江阴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江阴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江阴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江阴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江阴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