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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合肥建(构)筑物消防员消控证培训

发布时间:2023/3/31 9:42:58 更新时间:2023/3/31 9:49:14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课程介绍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工程师、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有什么用

  1、持证上岗

  依据《全国消防法》,所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鉴定考试,持证上岗。

  2、一本证书成就多个职业方向

  拿下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从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选择性多,就业方面广。

  3、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工程师、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科目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根据培训等级不同,考试侧重点也不同,其考试科目为:

  1、理论知识。包括消防工作概述、电气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水力学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本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全国统一闭卷考试方式实施,时间100分钟,考卷由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

  2、技能操作。包括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实际操作内容。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标准按照全国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基本要求和上级有关要求实施。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为百分制,分别满60分为合格,分别满80分为良好,分别满90分为优秀。

行业趋势
  政策“大”支持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等工作。

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四)
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在发生爆炸时,势能(化学能或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做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邻近的物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由于构成爆炸体系的高压气体作用到周围物体上,使物体受力不平衡,从而遭到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过程的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指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且在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改变的现象。如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爆炸时放出大量的热能,产生大量气体和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或最低的浓度。气体、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粉尘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表示。其中灭会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照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危险性大小的主要依据。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混合物的浓度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由于液体的蒸气浓度是在一定温度下形成的,所以可燃液体除了有爆炸浓度极限,还有一个爆炸温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有下限、上限之分。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下限(液体的爆炸温度下限就是液体的闪点);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上限。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一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表2-4为常见液体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的比较。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建筑耐火等级(一)
建筑耐火等级
一、建筑耐火等级的含义
建筑耐火等级指根据有关规范或标准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建筑构件、配件、材料所应达到的耐火性分级。
建筑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它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体、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最低耐火极限决定的。
二、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一)建筑耐火等级划分的目的
划分建筑耐火等级的目的,在于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提出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做到既有利于安全,有利于节约投资。大量火灾案例表明,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火灾时烧坏、倒塌的很少,造成的损失也很小,而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火灾时不耐火,燃烧快,损失也大。因此,为了确保基本建筑构件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不破坏、不传播火焰,从而起到延缓或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并为人员的疏散、物资的抢救和火灾的扑灭赢得时间以及为火灾后结构修复创造条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其相应的耐火等级。
(二)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依据
我国现行全国有关标准选择楼板作为确定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基准。因为在诸多建筑构件中楼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他作为直接承受人和物的构件,其耐火极限的高低对建筑物的损失和室内人员在火灾情况下的疏散有极大的影响。在制订分级标准时,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等级,然后将其他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者,其耐火极限应高于楼板;比楼板次要者,其耐火极限可适当降低。
(三)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按照建筑设计、施工及建筑结构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外划分耐火等级的经验,我国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情况如下:
现行全国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将建筑耐火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以下四类:一级耐火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三级耐火等级、四级耐火等级。

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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