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头条 > 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合肥培训网 | 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头条】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培训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4/5/9 13:44:56 更新时间:2024/5/9 13:44:56
责任编辑:合肥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平老师
2016年起从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试重点把握准确,备考方向感强,语言通俗易懂,独创知识架构和“三维模型教学法”深受学员喜爱,主讲建筑防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等内容。
李老师
主讲课程《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学员评价李老师的课程相当好,授课严谨,主次分明,注重分析,零基础学员听了也很透彻。

课程介绍
基础知识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基础精讲: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内容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班:老师现场实操同时讲解流程,更直观体现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帮助非专业考生强化实操弱项。

特色优势
大数据追踪学习:通过数据分析跟踪管理学员学习进度,提供学习指导、政策分析、考试节点提醒等全方位专属服务。
几小时课程知识点讲解细化,每天学习几小时,拿下证书持证上岗。

行业趋势
  一线城市积分入户
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和一定时长的当地社保记录可享受部分一线城市积分入户。
  全国支持、根据政策,一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补贴标准执行,也可以理解为现在考取了证书,你还可以获得一笔补贴,同时你还多了一份工作保障哦!。

常见问题
问题:消防设施操作员能从事什么工作?
回答: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专项消防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系统设置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操作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防烟排烟系统、使用与维护消防供配电设施等)
4、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包括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水的性质(三)
水的化学性质
(一)水的分解
水由氢、氧两元素组成。灭火时消防射流触及高温设备,水滴瞬间汽化,体积突然扩大,会造成物理性爆炸事故。当水蒸气温度持续上升到1500℃以上时,水蒸气会迅速分解为氢气和氧气。
2H2O====2H2+O2
氢气为可燃气体,氧气为助燃气体,氢气和氧气相互混合,形成混合气体,在高温下极易发生化学爆炸,其爆炸分范围广,爆炸威力大。若无可靠的防范措施,就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二)水的化学反应
水能与许多物质起化学反应。
1.水与活泼金属锂、钾、钠、锶、钾钠合金等接触,将发生强烈反应。这些活泼金属与水化合时,夺取水中的氧原子,放出氢气和大量的热量,使释放出来的氢气与空气中氧气相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发生自燃或爆炸。
2Na+2H20====2NaOH+H21+热量
2.水与金属粉末反应
水与锌粉、镁铝粉等金属粉末接触,在火场高温情况下反应较剧烈,放出氢气,会助长火势扩大和火灾蔓延。
Zn+H2O====ZnO+H2
金属铝粉和镁粉相互混合的镁铝粉与水接触,比水单独与镁粉或铝粉接触反应强烈得多。水与镁粉或铝粉单独接触时,在反应过程中生成不溶于水的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镁沉淀,而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镁是不燃烧的薄膜,覆盖在金属表面,阻碍着铝粉和镁粉的继续燃烧。而水与镁铝粉接触,则同时生成偏铝酸镁。偏铝酸镁溶解于水,因而使镁铝粉表面不能形成不燃的薄膜,使水与镁铝粉无障碍地继续反应,放出氢气和大量的热量,这在火场上会助长燃烧或发生爆炸现象。
Mg(OH)2+2A1(OH)3====Mg(A102)2+4H20
2A1+6H20====2A1(OH)3+3H2+热量
3.水与金属氢化物反应
水与氢化锂、氢化钠、四氢化锂铝、氢化钙、氢化铝等金属氢化物接触,氢化物中的金属原子与水中的氧原子结合,则氢化物和水中的氢原子放出,产生大量的氢气,会助长火势。
NaH+H20====NaOH+H2+热量
AlH3+3H20====Al(OH)3+3H2
4.水与硅金属化合物反应
水与硅化镁、硅化铁等接触,会释放出自燃物四氢化硅,四氢化硅易与空气中的氧反应,发生自燃。
Mg2Si+4H20====2Mg(OH)2+SiH4
5.水与碳金属反应
水与碳化钙、碳化钾、碳化铝等接触时,碳化物中的金属原子与水中的氧原子结合,碳化物中的碳原子与水中的氢原子化合,生成易燃易爆的碳氢化合物气体,并释放出大量的热量。
CaC2+2H20====ca(OH)2+C2H2+热量
水与石灰氮(俗称电石,caCN2)接触,能释放出可燃气体氨。不纯净的电石与水接触,还能释放出乙炔气。在火场上,这些碳氢化合物(如乙炔、甲烷和氨等)都有助长火势扩大和火灾蔓延的可能。
6.水与硼氢类物质化学反应
水与硼氢类物质,如二硼氢、硼氢化钾、硼氢化钅内等接触,释放出氢气和大量的热量。
B2H6+6H20一H2B03+6H2+热量
7.水与磷化物发生反应
水与磷酸钙、磷化锌等磷化物接触,生成磷化氢,磷化氢在空气中能自燃
Ca3P2+6H20====3Ca(OH)2+2PH3+热量
由此可见,水与某些化学物质接触,有可能发生自燃,释放出可燃气体和大量热量以及有毒气体等,从而引起燃烧或爆炸。因此,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物质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剂。凡与水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严禁用水扑救。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二)
(四)按建筑承重构件的制作方法、传力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分类
1.砌体结构
砌体结构是指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砌块砌筑的墙体,水平承重构件为钢筋混凝土楼板及屋顶板。一般多层建筑常采用砌体结构。
2.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是指承重部分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板制作的梁、柱、楼板形成的骨架,墙体不承重而只起围护和分隔作用。该结构的特点是建筑平面布置灵活,可以形成较大的空间,能满足各类建筑不同的使用和生产工艺要求,且梁柱等构件易于预制,便于工厂制作加工和机械化施工,常用于高层和多层建筑中。
3.钢筋混凝土板墙结构
钢筋混凝土板墙结构是指竖向承重构件和水平承重构件均为钢筋混凝土制作,施工时采用浇注或现场吊装的方式。这种结构常用于高层和多层建筑中。
4.特种结构
特种结构是指承重构件采用网架、悬索、拱或壳体等形式。如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会堂等大跨度建筑常采用这种结构形式建造。
(五)按建筑高度分类
1.高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2层及2层以上的厂房、库房。
2.单层、多层建筑
单层、多层建筑是指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厂房和库房。
3.地下建筑
地下建筑是在地下通过开挖、修筑而成的建筑空间,其外部由岩石或土层包围,只有内部空间,无外部空间。
(六)高层民用建筑按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七)工业建筑按生产类别及储存物品类别分类
工业建筑按生产类别及储存物品类别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五种类别,具体见现行全国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合肥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