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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哪里有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3/2 11:50:05 更新时间:2024/3/2 11:50:05
责任编辑:红河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主讲课程《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学员评价李老师的课程相当好,授课严谨,主次分明,注重分析,零基础学员听了也很透彻。
师资实战经验丰富:培训师资均为消防相关专业资深教师,拥有多年消防教学及实战经验。

课程介绍
中级技能
主要讲解消防巡查,消防联动控制等关于技术设备类操作相关知识,帮助认知实际工作内容。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课程,包括:章节练习+历年真题+考前模拟+动画演示课程+专业讲师课程+考前强化点睛+真题解析课程+设施操作课程。

开课安排
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全部及格后方可拿证。
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技能:主要讲解消防巡查,消防联动控制等关于技术设备类操作相关知识,帮助认知实际工作内容。

特色优势
专职教研答疑服务:专职教研24小时在线答疑,随时解决学习难题;整合答疑数据,有效提升练习效果。
如果工作繁忙,又找不到合适的学校方法,要想提高通过率,建议还是选择一个培训机构学习要好一些,毕竟考试知识范围比较广,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行业趋势
  从事该行业必须持证上岗;2020年1月开始将要重点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核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持证等级是否符合从业要求、实际操作技能水平是否满足岗位需要等,持证上岗已成大势所趋。
  市场“高”需求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从事消防的相关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对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而消防设施操作员便是供不应求,很多企业更是高薪寻求相关人才。

常见问题
问题:考试方法和标准
回答:理论知识实行全国统考,闭卷考试,共200道题,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时间10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四)
自燃固体与自燃液体
自燃物品的危险特性主要表现在=个方面:
(一)遇空气自燃性
自燃物质大部分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接触空气后能迅速与空气中的氧化合,并产生大量热量,达到自燃点而着火。接触氧化剂和其他氧化性物质反应会更加剧烈,甚至爆炸。
(二)遇湿易燃易爆性
硼、锌、锑、铝的烷基化合物类的自燃物品,除在空气中能自燃外,遇水或受潮还能分解自燃或爆炸。
(三)积热分解自燃性
硝化纤维及其制品,不但由于本身含有硝酸根,化学性质很不稳定,在常温下就能缓慢分解放热,当堆积在一起或仓库通风不良时,分解产生的热量越积越多,当温度达到其自燃点就会引起自燃,火焰温度可达1200℃,并伴有有毒和刺激性气体放出;而且由于其分子中含有一0N02基团,具有较强的氧化性,一旦发生分解,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也会发生自燃,在高温下,即使没有空气也会因自身含有氧而分解燃烧。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危险特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遇水易燃易爆性
这是遇湿易燃物品的共性。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使水分解,夺取水中的氧与之化合,放出可燃气体和热量。当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接触明火或反应放出的热量达到引燃温度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二)遇氧化剂、酸着火爆炸性
遇湿易燃物品遇氧化剂、酸性溶剂时,反应更剧烈,更易引起燃烧或爆炸。
(三)自燃危险性
有遇湿易燃物品不仅有遇湿易燃性,而且还有自燃性。如金属粉末类的锌粉、铝镁粉等,在潮湿空气中能自燃,与水接触,特别是在高温下反应剧烈,能放出氢气和热量;碱金属、硼氢化物,放置于空气中即具有自燃性;有的(如氢化钾)遇水能生成易燃气体并放出大量的热量而具有自燃性。
(四)毒害性和腐蚀性
许多遇水易燃物品本身具有一定毒性和腐蚀性。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一)
燃烧按其发生瞬间的特点不同,分为闪燃、着火、自燃、爆炸四种类型。
一、闪燃
(一)闪燃的含义
在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在一定温度下条件下,液态可燃物表面会产生可燃蒸气,这些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一定浓度的可燃性气体,当其浓度不足以维持持续燃烧时,遇火源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火苗或火光,形成一种瞬间燃烧现象。可燃液体之所以会发生一闪即灭的闪燃现象,是因为液体在闪燃温度下蒸发速度较慢,所蒸发出来的蒸气仅能维持短时间的燃烧,而来不及提供足够的蒸气补充维持稳定的燃烧,故闪燃一下就熄灭了。闪燃往往是可燃液体发生着火的先兆。从消防角度来说,闪燃就是危险的警告。
(二)物质的闪点
1.闪点的含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以“℃”表示。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反之,则越小。表2-1列出了部分易燃和可燃液体的闪点。
2.闪点在消防上的应用
(1)根据闪点,将能燃烧的液体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
(2)根据闪点,将液体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闪点<28℃的液体)、乙(闪点≥28℃,但<60℃的液体)、丙(闪点≥60℃的液体)三个类别,以便根据其火灾危险性的大小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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