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报班有用吗,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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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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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 师资力量
- 林老师
在学校的教职员工中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14人,副、高级职称3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5人,拥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分教务部,教学部(理论教研室、实操教研室、教辅编辑部),帮用户提高学习的效率。
木老师
消防名校矿业大学博士,某国企工程项目负责人,全国注册一级消防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全国消防协会会员;授课深入浅出,准确把握考试趋势,重点精炼,图文并茂。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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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训练: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实操班
老师现场实操同时讲解流程,更直观体现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帮助非专业考生强化实操弱项。
- 开课安排
- 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全部及格后方可拿证。
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一)~(二);
消防工作概述:消防工作概述(一)~(四);
燃烧和火灾的基本知识:燃烧和火灾的基本知识(一)~(六)。
- 特色优势
- 习题练习
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拥有独立的线下建(构)筑物消防员实际操作实验教室,实现现场消防设施联动体验,微课配合模拟考试系统,让用户利用碎片化时间持续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 行业趋势
-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控制室监控
主要内容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等工作。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主要内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
- 常见问题
- 问题:什么是消防设施操作员?
回答: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名为:“消防中控员”、“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员”,2018年更名为“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
- 培训学习资料
-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产物(一)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和分类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为燃烧产物。它通常是指燃烧生成的气体、热量和烟雾等。
(二)燃烧产物的分类
燃烧产物分完全燃烧产物和不完全燃烧产物两类。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不能再燃烧,则称为完全燃烧,其产物为完全燃烧产物,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还能继续燃烧,则称为不完全燃烧,其产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如一氧化碳、醇类等。
二、不同物质的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的数量及成分,随物质的化学组成以及温度、空气(氧)的供给情况等变化而有所不同。
1.单质的燃烧产物
一般单质在空气中的燃烧产物为该单质元素的氧化物。如碳、氢、硫等燃烧就分别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二氧化硫,这些产物不能再燃烧,属于完全燃烧产物。
2.化合物的燃烧产物
一些化合物在空气中燃烧除生成完全燃烧产物外,还会生成不完全燃烧产物。最典型的不完全燃烧产物是一氧化碳,它能进一步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特别是一些高分子化合物,受热后会产生热裂解,生成许多不同类型的有机化合物,并能进一步燃烧。
3.合成高分子材料的燃烧产物
合成高分子材料在燃烧过程中伴有热裂解,会分解产生许多有毒或有刺激性的气体,如氯化氢、光气、氰化氢等。
4.木材的燃烧产物
木材是一种化合物,主要由碳、氢、氧元素组成,主要以纤维素分子形式存在。木材在受热后发生热裂解反应,生成小分子产物。在200℃左右,主要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一氧化碳等产物;在280℃~500℃,产生可燃蒸汽及颗粒;到500℃以上则主要是碳,产生的游离基对燃烧有明显的加速作用。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危险化学品定义和分类(二)
按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
根据全国标准《化学品分类及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一2009),危险化学品分为以下类别:
1.爆炸物
指包括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和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和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烟火物品虽然不放出气体,但也纳入爆炸物范畴。
2.易燃气体
指在20℃和101.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3·易燃气溶胶
指气溶胶喷雾罐。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不可重新罐装。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4·氧化性气体
指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5·压力下气体
指在压力≥200kPa(表压)下装人储器的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溶解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
6·易燃液体
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7,易燃固体
指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
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指即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9,自燃液体
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
10.自燃固体
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物质是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
13.氧化性液体
指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指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固体。
15.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是热不稳定物质或混合物,容易放热自加速分解。另外,它们可能易于爆炸分解;迅速燃烧;对撞击或摩擦敏感;与其他物质发生危险反应。
16.金属腐蚀剂
腐蚀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